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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法官口语化释疑法律术语 减少涉诉信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3:49 新华网

  法官口语化释疑法律术语 安徽芜湖“判后答疑释理制度”减少涉诉信访

  新华网合肥9月23日电(记者程士华)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初开始试行并推广“判后答疑释理制度”,承办法官解答当事人对案件的疑问,口语化释疑法律术语,取得良好效果,涉诉信访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7.2%。

  据芜湖市中院研究室沈主任介绍,“判后答疑释理制度”推行以来,已办理各类案件50件、当事人110余人次,约有一半以上的当事人放弃了上诉或申诉,无一名当事人上访、缠诉。

  沈主任告诉记者,“判后答疑释理制度”是指在中院宣告判决时或宣告判决后6个月以内,当事人或来访当事人就案件裁判提出的异议和疑问,由原承办法官做好解释说明和服判息诉工作。对于经二审的案件,维持原判的,主要由一审承办法官负责答疑;改判的,由二审承办法官负责答疑。若法院已立案受理当事人申诉,原审承办法官不再答疑,当事人等待申诉结果。承办法官主要采取口头方式进行答疑,解答当事人对裁判文书中认定事实、证据、裁判理由、法律规定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疑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术语或难以理解的词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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