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广州观察:法制副校长,耗了警力伤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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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李伟成 日前,《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其第十二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大纲,要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此外,该条例还提出,要把在中小学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做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据9月22日《信息时报》) 提出要在中小学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这表明了有关部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态度是积极的。但是,学校教育本身也有一套包含法制教育在内的完整的德育体系,有专职的专业人员予以实施,而且对遵纪守法的课程内容也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并要求教师把有关内容渗透到教学活动中,其重视程度不可谓不高,力度不可谓不足。现在硬性要求各学校要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绕开已经存在的学校德育系统另起炉灶,实有画蛇添足之嫌。 从不少聘请了法制副校长的学校反馈得来的情况看,该项“广东首创”其实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潜伏着极大的矛盾。兼职法制副校长往往是派出所的警员,他们长于执法而疏于教育,他们宣讲的法制课常常流于感性经验呈现,容易将学生的兴奋点引向对案件的高度关注,而缺乏引导学生认识隐藏于事实之中内在规律的功力。另外,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仍十分严峻,警力不足乃不争之事实,每个派出所辖内有好几所中小学,要他们派出若干警员担任法制副校长,任务加重了,目标复杂化,耗费了本来就捉襟见肘的警力。繁重的警务常常令“兼职”变成“鸡肋”,“兼职”工作也往往虎头蛇尾,轰轰烈烈开场,无声无息收尾,一阵风过去,法制教育的重担仍然由学校扛在身上。 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对教育提出的建议中,不少意见动辄要求写入大纲、编写教材、增加课时,不利于学校教育原有的运作系统,也加重了学校特别是学生的负担。现在不管做什么工作,大家都喜欢说“从娃娃抓起”,殊不知却把学校和娃娃抓得“哇哇叫”。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