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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割10米电缆判了5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5:20 钱江晚报

  今年52岁的河南省农民李文清,盗割10余米电缆被一审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者23日获悉,二中院已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在人们意念中,往往认为盗割一点电缆,大不了罚点款,不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因此,时有拣拾废品人员为图利甚至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缆。实际情况是,盗割正在使用中

的电缆会产生严重后果,有时甚至要付出生命代价。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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