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孤儿寻爱心家庭寄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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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5:3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牟哓晖)对福利院500多名从小就被遗弃的孤残儿童来说,“我想有个家”是一个遥远的梦想。为让这群无辜的孩子感受到家的温暖,市儿童福利院决定启动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活动,征集社会爱心家庭把孤残儿童接到家中生活。 福利院每月给爱心家庭400~500元补贴,让孤残儿童像正常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不适应社会跑回福利院 市儿童福利院院长胡晓林说,该院目前已收养了500多名孤残儿童。虽然近年来孩子们的生活学习条件大为改善,但他们依然缺乏精神上的关爱。 长此以往,孩子们可能更自闭,心理上可能会形成障碍。保育员是福利院里和孩子接触最多的人,但人手不足,两个轮班的保育员往往要带10个小孩,给孩子换尿片、喂奶,还要做区域清洁,根本忙不过来。 由于缺少家庭温暖,许多大龄孤儿出去学习和工作后,都因不适应社会环境而偷偷跑回福利院。 每人每月补贴400~500元 为让更多的孤残儿童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市儿童福利院决定今日起为孩子们征集爱心家庭,实行送出寄养制。 据了解,被寄养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由市儿童福利院承担,爱心家庭可凭合法凭证报销。寄养期间,市儿童福利院每个月将为每个孩子支付400~500元的生活补助。 40大龄儿童急需工作 目前,福利院共有孤残儿童527人,其中年满16岁的有64人,除去读书、参加技术培训的20余人外,还有40名余名大龄儿童需要社会工作。为改变孤残儿童封闭的不健康心理,市儿童福利院呼吁社会爱心单位提供工作机会,让大龄孤残儿童回归社会大家庭。 爱心家庭需无犯罪记录 ■凡在主城区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住房条件良好; ■家长年龄在30岁~60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 ■家庭成员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等条件的家庭均可寄养。 ■市民可凭有效证件于周一到周五上午9:30至下午4:30,到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60568081或62550045转840、846分机。 ■试寄养3个月后,再签订正式的寄养协议。 ■每一户家庭最多可寄养3名孩子。 相关新闻一 福利院500儿童解决看病难
市儿童医院专家到福利院义诊 本报讯(记者牟晓晖)在市卫生局和市民政局的撮合下,昨日上午,市儿童医院与市儿童福利院正式联姻,挂牌成立业务指导基地、德育教育基地和协作医院,并赠送了价值1万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福利院500余名儿童和周边群众的看病难将得到解决。 市民政局副局长袁天长称,合作后,福利院的医护人员每年将定期前往市儿童医院免费进修学习。市儿童医院将不定期地组织医疗、护理、管理、医技等专家到福利院会诊、查房、学术交流等。 相关新闻二 孤残儿童生活费提高105元 本报讯(记者牟晓晖)为保证社会福利院公费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市政府日前提高了市级福利事业单位公费对象的生活费财政供养标准,最高调整涨幅达到105元,市儿童福利院500余名孤残儿童将因此受益。 此次调标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孤老人由250元/人·月,提高到320元/人·月;孤残儿童由275元提高到380元;痴呆傻、精神病人由270元提高到350元。另外,各区县福利事业单位可根据当地情况参照执行。此次调整后的供养标准人均补差高于我市周边一些省市,调标后的增加幅度高于居民消费水平价格上涨幅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