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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揭开商家“花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4:58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鲁雁南)“十一”黄金周消费旺季即将来临,朋友间相互打趣:“袋袋里的钞票又在跳了”。但物价检查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旺季也是各类不诚信商家“耍花招”的“多发季”,大家在出门购物、就餐时不妨多留个心眼,一旦遇到价格收费问题,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购物:打折商品“原价”有新规

  浦东新区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不久前结束的“猎狐行动”中,他们共查处了21家不诚信商家。消费者最容易“吃药”的就是打折商品的“原价”。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对商品“原价”给出了最新、也更为严格的规定:必须是“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但有些商家的做法是:将没有销售过的高价自定为原价,在此基础上再以“打折”、“推广价”等形式,误导消费者购买。

  就餐:小毛巾“打闷包”可拒付

  一落座,服务生就麻利地送上小毛巾、茶水或是开胃小碟,这对经常外出就餐的人来说已习以为常。但物价检查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这些选择性消费的费用,必须是明码标价、事前告知,如餐厅未标示上述费用而“打闷包”,消费者有权利拒付。如对价格有疑问的,一定要注意保留消费结算清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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