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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采取措施保障内地旅客消费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21:07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9月24日电为加强向访港的内地旅客宣传在港的购物保障及消费权益,香港旅游事务署统筹多个机构,包括香港旅游发展局、香港旅游业议会及消费者委员会,合作推出一系列以“精明消费享保障”为主题的宣传措施。

  旅游事务副专员郑美施24日表示,在国庆黄金周前,旅游事务署会在内地旅客最常进出的罗湖和落马洲两个口岸张贴宣传海报及横幅,宣传专为旅客而设的消费购物保障计划

,包括旅游业议会推行的“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计划”、旅发局的“优质旅游服务计划”以及消费者委员会的查询电话,提醒旅客在港消费购物的保障措施。旅游事务署也会安排旅游发展助理向旅客派发相关资料。

  旅发局过去一直得到内地多个省份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签发访港“个人游”签注时,一并夹附“赴港旅游须知”的小册子。该小册子内容包括在港购物的醒目提示,以及“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计划”及“优质旅游服务计划”的介绍,目的是让旅客清楚了解香港的购物保障,在出发前做好准备。

  香港旅游业议会于2002年开始推行“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计划”,于2005年引入“店铺记分制”,以惩罚违反退款保证承诺的登记店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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