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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上岗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1:5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吴艳霞

  ■核心提示

  去年"五一",作为我国司法民主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人民陪审员全面上岗。我省选任了3000多名陪审员,以与法官"同权"的身份参与"升堂断案"。当时,廊坊广阳区法院作

为全省首个新型陪审员上岗试点,引来诸多媒体注目。一年半过去了,这些陪审员们是否按时参加陪审工作,其作用发挥是否达到了立法者的预期?与社会期望值有无差距?9月12日,本报记者赴廊坊广阳区法院进行了采访。

  ■陪审员柯大姐注重调解

  9月12日,记者走进广阳区法院一间“温馨调解室”,57岁的陪审员柯万华正在跟法官们调解一桩继承纠纷,淡蓝色便服,脸上细细的皱纹,和蔼可亲的柯万华像个邻家大姐,正笑呵呵地跟冷着脸的当事人聊天。

  柯万华退休前做了多年信访工作,不但对陪审员这份工作满腔热情,而且极为负责。她曾向院长提出,通知陪审员参与庭审,应该提前10天,否则陪审员无法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不能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她的意见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柯大姐得意地告诉记者,“这一年多,我参加了11个案件的审理,有8件调解成功了。”

  柯大姐惟一感到需要改进的,就是自己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记者现场采访发现,这是陪审员们一个共性的遗憾,而法院则在不断对他们加强业务培训,以弥补专业知识的欠缺。

  ■法院院长肯定陪审员作用

  在另一间调解室里,头发花白的陪审员韩百恒正在跟法官调解一起房产公司错误拆迁纠纷案。韩百恒身着半旧衣服,笑容可掬,看见双方火大了,就站起来倒杯水递过去劝解一下,然后,谈心一样地掰理儿,两个小时后,双方达成了基本的调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广阳法院共有30名人民陪审员,有党政干部、高校教师、企业经营者、普通职工,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为了让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法院正在尝试让人民陪审员独立主持庭前调解,遇到案情较复杂、须多次调解的纠纷,他们就尽量安排已离退休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调解专业性较强的纠纷,如医疗事故、金融期货、房地产等纠纷,法院会安排具备相关知识的陪审员参与,弥补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

  广阳区法院院长张义林很满意地告诉记者:“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后,我院案件调解率比过去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到90%。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上诉发还改判率明显下降,这里面有人民陪审员的功劳。”

  ■制度有待在实践中完善

  记者发现,作为全省的试点,广阳区对陪审员的作用非常重视,区人大副主任田秀峰说,他认识每一个陪审员,人大经常对陪审员进行培训。在广阳区法院,还举办过两次院领导倾听陪审员意见的座谈会,期间有陪审员提出,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给陪审员一份等意见,最后,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这些意见得到采纳。

  前来参加调解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陪审员以特有的“平民化”方法调解纠纷,容易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社会效果比较好,他们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

  但是,业界同时也发现,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许多规定的陪审员制度细节,也在与现实情况发生碰撞。

  樊颖,清华大学毕业的法律硕士,现任广阳区法院政治部主任,负责整个法院的陪审员的组织协调工作,曾经参加一个关于陪审员的国际性研讨会。结合当前该院陪审员制度的执行情况,又与业界交流后,她发现了很多问题是共性的,比如陪审员自身工作生活与陪审工作的时间冲突、没有专门经费补贴对陪审积极性的影响等。“更重要的,是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樊颖说,“目前的陪审员制度只有权利规定,却缺少有效的监督约束,时间长了,很难避免将在审判组织中出现一个享有权利的特殊陪审员阶层,这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当然,针对这些问题,他们也在积极思考解决办法,比如准备探索专职陪审员的路子等。“毕竟,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陪审员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樊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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