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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流氓软件”亟须法律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1:55 北京晨报

  “流氓软件”已经成为与病毒、黑客并列的网络杀手。在“流氓软件”的背后,是一条利润丰厚的灰色产业链,部分惟利是图的互联网企业通过这一手段达到促进营销和提升流量的目的。

  作为企业,追求利润本无可厚非,但需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和手段。使用或传播“流氓软件”,企业也许会得到不菲的收入,但这是靠牺牲用户利益,强迫用户体验换取的,在

污染了网民视听的同时,更“赢得”了无数的咒骂。“强奸”了网民,还带着一脸狞笑数钱,这种做法显然有失道德。古人尚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充满了现代高科技气息的互联网世界里却还要靠“耍流氓”赚钱,这难道不是悲哀和倒退吗?

  中国的互联网环境还不十分成熟,既然依靠病毒式传播和虚假流量的“流氓软件”可以大行其道,就说明欺诈和不正当竞争在互联网产业中比较普遍地存在,也说明试图通过理想化的行业自律使“流氓软件”自生自灭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尽快出台与其相应的监管和治理措施就显得尤为必要。日前,网民自发组成的“反流氓软件联盟”将“流氓软件”告上法庭,而涉嫌网站纷纷喊冤,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了对“流氓软件”并没有法律上的界定和定义。

  现在,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网吧、网游,甚至网络恶搞的治理力度,而涉及范围更广,关系到每个网民切身利益的“流氓软件”就更应该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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