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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县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6:03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由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组成的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考核组,对我市新城子区、于洪区、辽中县、法库县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考核验收后,于9月24日宣布:上述四区县通过考核验收,并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审议批准。

  据介绍,新城子区初步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于洪区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辽中县县域空气环境质量及农村环境质量得到巨大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了14.8%;法库县初步构建了沈阳北部生态屏障,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了区域总面积的23%,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了75%,建设防护林带1500公里。

  截至目前,我市除新民市正在申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县)外,其它七区县均已通过验收。(杜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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