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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每个司法所配备3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8:26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于呐洋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双阳区委区政府明确了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一个司法所,作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以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细化了司法所的职责和任务。按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的标准落实编制与人员,所长享受科级待遇,先后为8个司法所

配备工作人员26名。

  双阳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配套资金相对不足,区主要领导经常到省、市财政部门协调,争取多方支持,千方百计筹措配套资金,为司法所解决办公用房及配套资金36万元。除办公用房外,还为基层司法所装备了警车、摩托车、办公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规范化。

  全区基层司法所通过纠纷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工作,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或引导到法律轨道上来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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