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开房价成本可能会惹火烧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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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9:11 正义网 |
连日来,公开房屋成本的话题又一次在网上掀起波澜。此事的起因源自广东省建设厅给省人大代表建议的一份回复。针对代表提出公开房屋成本价的意见,广东省建设厅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建设厅的这一说法,立即引起网民的反对。大多数网民认为,作为消费者,公众有知晓房屋开发成本的权利,政府不能动辄以"商业机密"为由,放弃对楼市的监管权(见9月24日《新京报》)。 经济学领域有一个建立在马克思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上的投资收益均衡理论,这个理论说的是,各个投资领域中的等量资本由于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和周转速度不同,它们所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是不同的,因而一开始利润率也是不同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低收益率的资金自然要向高收益率投资领域转移,之后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会形成最后一般性利润率,从而使利润均衡化为平均利润。这一理论在资金投入房地产项目中显然也是适用的。 由此就产生一个问题,就目前房地产价格上涨情况而言,从表面上看,房地产商的利润水平一定是在大幅度增长,也就是说投资房地产业的利润水平一直是随着房价的增高而增加,从而使投资房地产业的收益率要远大于其它领域的投资收益率。但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根据投资收益均衡轮这一理论,无疑就会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房地产行业,甚至会诱使市场上所有资金都参与到房地产市场的经营开发中来,而如此一来,无疑也就会产生大量的待售楼盘,由此产生残酷的售房竞争,房价自然也就会随之降下来。而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并未出现,那么显然说明,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资金利润收益,并不会比其他行业的投资收益率高出太多,而所高出的水平还不足以吸引大量的资金投入到该领域中来。为此就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房产价格如此疯长,而涨价部分究竟落到了谁的腰包? 其实有一个常识我们都明白,那就是房产价格是由土地成本,设计、人工、原材料、销售成本,房地产商利润构成。在这个房价构成里,无论房价涨跌,设计、人工、原材料、销售等成本一般都是固定不变的,变化的惟有利润和土地成本。也就是说,如果房产价格上涨,那么地产商利润就会增加,商人出于逐利的本能,就会有更多的房地产商加入到土地竞买的行列中,就会疯狂的在有政府主持的土地拍卖会上购买土地使用权。这就会使土地价格随之上涨,而且这种上涨也同时压缩了房地产商的利润上涨空间,使房地产商的绝对利润尽管也会增加,但其利润率水平变化并不会很大。也就是说,归根到底,房地产价格越高,该价格中的土地成本所占的份额就越大,土地出让价格就越高,地方政府"获利"越多。这一点其实从有关部门一再提高征用土地费用水平中有所显现。 依据这样的推测,在房屋价格成本中,土地所占的成本显然是非常高的,如果将房地产价格中占非常高比例的土地成本公布于众,那么推动房地产价格上涨的责任,自然就会落到地方政府身上,而相关政府部门显然是不愿意承担推动房屋上涨责任的。也就是说,有关部门若将房屋成本价公开,无疑等于惹火烧身。为此,有关政府官员自然也就会找出种种借口,甚至不惜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不愿意去将房价成本公开。 作者: 李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