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区的士11月起调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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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9:30 红网 |
红网9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兴夏)23日,株洲市物价局对外公布了调整出租车营运价格听证会的最后结果:从11月1日起,该市计程出租车起步距离调整为1公里,基本租价3元,超过起步距离后分段收费。 经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报株洲市政府同意,株洲对该市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价格进行适当调整:计程出租车收费的基本距离为1公里,1公里内按基本租价3元收费,超 过1公里至1.5公里租价为4元,超过1.5公里至2公里租价为5元,超过2公里部分按每车/公里租价加收租费,一类车型车/公里租价为1.80元,二类车型车/公里租价为1.60元,每500米跳表一次,尾数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计程租用汽车,乘客要求在途中停留或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如路阻、塞车使时速低于12公里,达到或超过4分钟的,按每4分钟向顾客收取等候费1元。尾数不足4分钟的部分不计费;深夜用车时间为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在此时间租车按租价20%加收夜间行车费。租车距离在10公里以内的免收回程空驶费,超过10公里的部分加收回程空驶费50%。租车所发生的过桥、过路、过渡费由乘客负担。计费里程按乘车地点至到达地点实际里程计算,在租车期间,车辆加油、修理所发生的实驶里程和等候时间不计费。 凡在株洲市区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出租车公司和个体经营者,均按此听证后的价格规定执行。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新、旧租价并行期,11月1日起营运价格全部按新规定执行。凡以前与上述规定有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稿源: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