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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医施手术致14患者九级伤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9:34 南方日报

  央视曝光杭州华夏医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38人“中招”

  厂医施手术致14患者九级伤残

  “采用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专家组的微创免疫平衡术技术”、“术后24小时,关节疼痛明显减轻或消失”、“只需一次手术,还您终身健康”……在媒体上看到言之凿凿

的广告,饱受病痛折磨的类风湿病患者,岂能不动心?

  38名患者就这样被“忽悠”进杭州华夏医院,但治疗的结果却让他们欲哭无泪——患者病情加重,其中14人还出现声带麻痹症状,连喝水和说话都成了难题,造成九级伤残。前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这一事实后,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获悉,由于虚假医疗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

  手术后喝水都会流入气道

  据央视报道,家住杭州市郊的徐建兵1993年患上了类风湿病。他一直在进行维持性治疗,但无明显效果,13年来疾病始终折磨着30多岁的他。

  2005年夏天,徐建兵在杭州某媒体上看到了杭州华夏医院的一则广告,声称该院“首家引进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创的‘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手术安全可靠,无痛苦,术后无需长期服药”、“术后24小时,关节疼痛明显减轻或消失,两三天后病变部位的活动功能得到恢复”、“只需一次手术,还您终身健康”。广告还说,该手术的主刀医生王之义是医学教授,曾发表了很多学术论文,还享受政府津贴。

  据卫生部门后来追查发现,此广告播出后,从2005年7月到同年10月,共有包括徐建兵在内的38名患者上门实施了该项手术,结果有37名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关节疼痛和声音嘶哑。随后,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便对其中14人进行司法鉴定,据出具的《司法鉴定书》显示:“该14名接受伤残鉴定的患者均出现声音嘶哑、饮水呛咳现象。经纤维喉镜检查,认定为右侧声带麻痹,导致严重的声音嘶哑,且无法恢复。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已构成九级伤残。”

  据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介绍,给患者所施的手术有的叫“迷走神经分离术”,即在病人脖子上切开一个4至5厘米的口子,对该处迷走神经进行分离。由于手术处理不当,造成了患者迷走神经损伤,出现声带麻痹,声带运动时中间留有一缝。不仅发音嘶哑,喝水时还会有一部分分流到气道,造成呛咳,甚至气急。

  “医学教授”竟是企业厂医

  据患者介绍,这则广告最大的吸引力就是“香港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家技术”。香港消委会等部门对该院进行调查发现,所谓的“香港类风湿病研究院”只进行了普通的商事登记,没有任何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只有商事资格而不具有医疗资格。

  那么该院和华夏医院到底是何种关系?华夏医院负责人表示,华夏医院和香港类风湿病研究院是合资合作关系,按照规定,二者必须到当地行政部门进行注册。但在浙江省工商局的调查中,却未看到华夏医院和香港类风湿病研究院出具的相关批报证照,据此,二者的合作关系并不合法。

  随后浙江省工商局联合杭州相关部门展开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广告无论是内容还是用语上都不合法,是一则虚假广告。而华夏医院的一负责人则作这样的解释:任何一项治疗都是医院和患者双方的配合过程,广告和治疗是两回事,患者不能单凭广告上的内容而相信医疗效果。

  华夏医院在接受调查时表示,该手术在国内已经开展过很多例,且取得了成功。医院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曾经发表在一本名为《中国现代外科学》的关于该手术的论文,论文声称此项手术已经治愈2683名患者,且治愈率高达75.1%。后经国家新闻出版总局鉴定,《中国现代外科学》其实只是一本冒用国际刊号、伪造国内刊号的非法出版物。

  另外,据宣传册上的介绍,“执行该项治疗的主治医生王之义是医学教授”,曾在三甲医院担任主任、业务院长,发表了很多学术论文,还享受政府津贴。在对该人的相关证件调查后发现,事实上他只是河北省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厂医,根本没有在三甲医院工作过,更没有享受什么政府津贴。而且,王之义于2005年10月17日才正式离开原单位到华夏医院注册工作,并在杭州取得行医资格。按规定,注册前王之义在华夏医院是没有行医资格的,但2005年10月17日之前,已经有33名患者在华夏医院接受了王之义的手术。

  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以刑法论处

  鉴于事情的严重性,杭州市相关部门叫停了该广告和手术,对华夏医院和王之义依法进行处罚。今年3月初,浙江省工商部门通过深入调查,认为杭州华夏医院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违法行为,并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国家追诉标准,遂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一旦司法机关认定其刑事责任成立,该院将成为“中国虚假医疗广告罪第一人”。

  追问

  虚假医疗广告为何频频得逞?

  打开电视机、收音机,翻开报纸、杂志,走在马路上或坐在公交车上,到处可见医疗广告。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获悉,由于虚假医药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

  记者调查发现,虚假医疗广告在广东也十分普遍。据广州市药监局介绍,目前市场上虚假医疗广告的“猫腻”很多,均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弄虚作假。这些“猫腻”往往有:不法商家捏造与疑难病典型症状相似的病历欺骗患者,诱导就医;组织一批所谓的“专家”进行义诊,“查出”疾病,然后介绍疗法;部分商家还打着高科技的幌子,声称快速治病蒙骗患者;夸大疗效、夸大服务质量,例如手术不用开刀,无疼痛,不影响工作等;利用患者慕求名医的迫切愿望,不法行医者给自己妄加专家头衔,还鼓吹能治疑难顽症,大包大揽,越难治的疾病越拿手;另外,有的还邀请影视明星们“现身说法”。

  有关专家表示,一般而言,生病的当事人有着治好疾病的迫切心理,一旦不法机构推出针对该疾病的治疗广告后,患者的这种迫切心理往往会更明显,因此容易轻信虚假广告,也使得虚假广告达到了其预订目的,有了生存的市场。

  虚假广告屡禁不止有何对策?

  据了解,目前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虽然有对医疗广告技术内容进行审查的权力,但却没有监督处罚权。这是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

  对虚假医疗广告,有关部门又有何对策?近日国家卫生部门表示,有意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一项新的医疗广告监管规定,以终结《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存在的一些漏洞。这项规定已经起草完毕,有望于近期发布。据称,该草案一改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列举方式禁止非法医疗广告的模式,而是规定医疗广告只允许刊登医疗机构的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地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名称、诊疗科目等几项简单内容,凡超出规定的内容均视为违法广告,今后不再对医疗广告违法形式进行具体列举,如不得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等具体细节。

  支招

  “根治”都是虚假宣传

  专家介绍,医疗广告的核心是疗效,但从医学规律来看,最难以保证的恰恰就是疗效。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同一种药物或手术作用在不同的人身上,疗效肯定有差别。要保证一种药物或手术有95%以上的治愈率,基本上不可能。只要看到“根治”、“最好”、“保证疗效”等字眼,一定是虚假广告,因为广告法不允许出现这样的字眼。

  数字

  广东去年发现违法广告5738条次

  据今年第一季度对广东省主流媒体广告抽查结果显示,报纸广告违法率为零,电视广告违法率为0.2%,违法率大大低于全国水平。而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检查新闻媒体350家、企业8692家,检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8.1万条次,发现违法广告5738条次。

  今年上半年,主流新闻媒体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7%、31%和9%。

  另外,据广州市卫生局透露,《执业医师法》实施3年来,相关部门每年都大力取缔非法行医行为,开展集中治理行动,3年来全市取缔非法行医6000多宗,医疗秩序明显好转。

  撰文:本报记者王小海实习生李华炎

  图:

  生活当中虚假医疗广告随处可见。何建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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