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养老新政能否保证养老关系顺利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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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有关负责人强调按规定转移的,必须接收!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马汉青报道:按广东刚实施的新养老保险制度,省内养老关系转移是否真的“一路绿灯”?今早,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强调,无论是“中人”还是“新人”,只要其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转入地必须接收。对与此相关的参保人“视同缴费账户”的核定与建账工作,各地要确保在2008年底前完成。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目前省内转移造成的统筹基金(基础养老金)缺口,通过调剂金解决。视同缴费账户的核定与建账直接关系到新制度运行的成效,各地务必集中人力物力按期完成,对近期要转移的参保人要“先转先算”,确保省政府有关决定不折不扣地执行。 (晓健/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