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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农村合作医疗明年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6:25 人民网

  人民网湘西讯(谭必文陈昊龙永红记者李青)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州8县市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届时,全州160多个乡镇、办事处的222.8万农民都可以享受到看病报销的实惠。10月12日,州卫生局局长张旭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这一消息。

  据了解,为将这一让农民群众得实惠的好事办好,州卫生、财政、编办、民政等部门也于10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此

进行指导。根据相关规定,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的经费按照每年国家20元,地方20元,参保农民每人10元的标准筹集。各县市都要以户为单位设立农民家庭门诊账户,资金提取标准由县市自行确定,原则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参合农民的家庭门诊账户医疗费可在定点的村卫生室报销,实行包干使用,用完不补,当年未用完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参合农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州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及省级医院四个等次划分,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0%、50%、30%、20%。参合农民每人每次治疗补偿标准最高限额不超过6000元,因患大病每人每次住院费超过20000元的,可试行2次补偿,超过部分可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补偿,补偿最高限额不超过6000元。肿瘤(含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5种病可在基本药品目录以外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补偿。对交不起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的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民政等相关部门帮助缴纳个人应负担的部分或全部资金,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对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按农村医疗救助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自2003年花垣县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吉首市和保靖县也相继被纳入该试点范围,参合农民达52万余人,为解决当地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努力,我州其他5县也被纳入到明年的试点范围,这对促进我州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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