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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直接利益冲突更可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19:31 红网

  媒体的记者在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时发现,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见10月17日新华网)

  中国人素守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俗话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人明明没有利益直接受损,为何还要瞎掺乎,“自告奋勇”地卷进社会冲突的漩涡?“无直接利益冲突

”的确是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

  直接利益冲突,冤有头债有主,是显性的,只要对症下药,总是可以解决好的,事情解决之后也不存在什么后遗症,而“无直接利益冲突”属于直接利益冲突的“场效应”触发的“集体无意识”,是隐性的,既找不到原因,也没有根治之道,因此对社会和谐的危害更大,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细究起来,“无直接利益冲突”只是强调社会冲突与参与者的利益关系“直接”与否,而不是“有无”之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没有利益驱使,作为理性的人,是不会轻举妄动的。所以,某些人愿意参与社会冲突,肯定是与自己利益有关——没有直接,有间接;不是显性,是隐性。

  “无直接利益冲突”之所以存在,一方面是“集体无意识”在作祟。心理学家认为,许多人都会在集会的场合中,受到周围气氛感染而干出许多和自己的品德、修养、性格完全不同的事情,相信“无直接利益冲突”也存在这种心理现象;

  另一方面,“无直接利益冲突”是所有冲突的综合体现。从社会冲突理论的角度看,冲突是不同的利益主体由于不相容的利益目标、损益判断或得失分歧而引起的相互作用的一种紧张状态。近年来,社会冲突加剧,正是由于各种利益集团的壮大,在经济、权力甚至政策层面对底层群体进行利益侵害(如官员腐败、征地、拆迁等等),从而引发矛盾与对抗的结果。

  社会冲突如果仅仅涉及经济问题,如工资,革命发生的几率很小。但当经济冲突向政治领域转移,并对政治体系中的政治管理、政治控制系统和政治统治权威构成挑战时,就有可能形成分裂性冲突,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在利益分化的时代建设和谐社会,必须直面社会冲突,研究冲突政治学,用长效机制去解决社会冲突,而不能靠强权去打压。冲突政治学对此提出“安全阀”理论,它认为:社会应该保持开放、灵活、包容的状态,通过可控制的、合法的、制度化的机制,各种社会紧张能够得以释放,社会诉求得以回应,社会冲突得以消解。

稿源:红网 作者: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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