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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拿个优先购买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57 现代快报

  □快报无锡电(记者 金凝 陈超)2003年约定按不超过28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买房,可等到交付时开发商却要求每平方米涨价1000元。觉得开发商是违规涨价的江阴人孙先生一气之下将开发商诉至法院。江阴法院一审判决孙先生败诉,不服气的孙先生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昨日此案开庭审理。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2003年3月10日向江阴市恒昌隆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江

阴市西大街府前花苑的一处房产,当初约定价格不超过2800元/平方米。为此孙先生当场支付了5万元现金,后孙先生又分4次支付现金共35万元。可等到房子盖好,孙先生办手续的时候,恒昌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却告知孙先生,要想拿到房子,孙先生必须按3800元/平方米的价格买,因此孙先生还差他们14万多元。“哪里有这样的道理?当初约好了2800元/平方米,我才前前后后交了40万元,可是他们现在随随便便就涨到3800元/平方米,这不是忽悠我们么?”孙先生说,他到开发商那里去交涉,他们居然还说当初根本没承诺房子卖2800元/平方米。“难道我花了40万就拿个房屋优先购买权?”

  但对于孙先生的指责,恒昌隆房地产公司的法人缪军予以否认,认为他们当初根本没有向购房者承诺过按2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卖房子。孙先生所付的40万元,实际上是对该处房产拥有优先购买权的一种保证金。

  房屋交付时随便涨价,买主一怒之下状告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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