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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绊倒顾客 超市赔3.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1:57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朱俊骏)南京一名退休女士到市内一家超市购物,不料被超市堆放在地上的货物绊倒,构成十级伤残。由于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受伤女士将超市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近6万元。昨天上午,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获赔33605元,此赔偿不含被告先前垫付的医疗费1万元。

  现年66岁的郭女士是一名退休职工,去年8月2日上午10时许,她去市内三牌楼某超

市购物,因店堂内顾客通道中堆放的货物较多,通道被挤占,导致郭女士一不小心被钩挂绊倒摔伤。郭女士受伤后,超市工作人员当即将其送往就近的中大医院接受治疗,并先期垫付了1万元住院及治疗费用。经医院诊断,郭女士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

  出院后,郭女士就赔偿问题多次与超市交涉,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5月26日,郭女士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7月11日,郭女士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了法院,要求超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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