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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关法院联手执结拖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2:06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冯佳妮)近日,借助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联合签署的《联系配合办法》,园区海关与园区法院相互协助,海关顺利清退保证金并补税,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久执未果的拖案。

  今年2月10日,苏州某服装公司因与苏州工业园区某贸易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向园区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达2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经查明,被执行人苏州工

业园区某贸易有限公司已不在登记住所地,且下落不明,无法查找,亦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人也不知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下落,并无法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因此,法院只能暂时中止案件的执行。

  而此前,园区海关也在寻找该当事人,因为涉及该被执行人相关待缴税款4万余元需要补税,及10万元在账保证金需要清退,海关在与法院沟通中获知了该企业在法院方面的情况。9月19日,园区海关在找到并通知该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来办理退款手续的同时,根据园区法院与园区海关签署的《联系配合办法》中协助执行的有关规定,立即向园区法院进行了通报,园区法院在得到这一消息后,立即安排有关执行人员赶赴园区海关,将被执行人金某拘传至法院进行案件处理。当日,在法院与海关组织调解下,企业向海关补缴了相关税款,申请人也与金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由园区海关配合园区法院,让金某将领到的保证金支票直接转至法院账户,确保了被执行人能按和解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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