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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房住 不必人人有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2:25 北京晨报

  首批经济适用房入住满五年,部分加价一倍转让

  在中国,“经济适用房”五个字与“住房保障”紧密相连。根据有关政策,“经济适用房住满5年才能按市场价出售”。近日媒体报道,至今首批经济适用房用户已经入住满五年,据说,经济适用房一般加价一倍转让。经济适用房到底保障了谁?

  有关数据显示,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自用率仅为51.34%,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中有将近一半被作为投资的房产出租出售。更令人惊讶的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停满了小汽车,甚至不乏悍马、宝马等高档轿车。

  经济适用房实际上是一种限价产品,是有福利性质的,针对的也是特定的社会群体。在经济学理论上,它的价格还是一种“最高限价”,是低于市场均衡价格的。对开发商而言,没有达到市场均衡价格,就意味着没有获得利润最大化。由此,他们会善罢甘休吗?开发商会不会突破国家的限制,最终使经济适用房“挂羊头卖狗肉”呢?在现实中,经济适用房越盖越豪华,甚至以吸引开“宝马”、“奔驰”的客户为荣,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经济适用房“排队等号”、“一房难求”等现象告诉我们,经济适用房需求大于供给,这是一个典型的卖方市场。可以肯定,过度需求必然导致销售者偏好,售房者完全就会根据自己的偏好决定把房子卖给谁,不卖给谁。

  既然经济适用房不能让开发商获得利润最大化,退一步讲,开发商就很可能在建筑质量上下工夫,他们会降低建筑质量,以使市场达到新的均衡。经济适用房最终又会让谁获益呢?很显然,这极有可能诱发权力参与“限价房”的分配,发生“腐败”。

  作为一种砖头补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经济适用房有着太多缺陷。政府的责任是宏观调控、经济管理和产业政策的安排,过分介入住房市场势必有悖于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的改革目标,而且,也很可能使“补贴”补给了不应该补的人。我们的目标是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房产,国家政策应从砖头补贴走向人头补贴。政府应该大力发展廉租房建设,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要求的居民提供援助。廉租房,在我看来,就是一种比较灵活的“人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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