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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和盐都城管打一元钱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2:36 江南时报

  本报于9月15日刊登了一则《高速旁广告牌被撕,谁之过?》的报道。时过一个月,文中所提及的被撕毁广告牌的广告公司——江苏风行今日策划传播有限公司于近日一纸诉状将盐城市盐都区城管局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对方承担经济损失费一元。

  江苏风行今日策划传播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于2004年2月26日经盐都区建设局的批准,该公司和区潘黄镇签订了广告牌10年的使用权,但是该区城管局却不顾事实

理由,也没有拿出相关收费的依据,于今年8月份,无理的撕毁了他们公司在马沟高速上所设立的广告牌。该公司认为,盐都区城管局撕毁他们公司广告牌的行为,属违法行政,同时也有损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更重要的是侵害了该公司的合法利益。

  “我们一开始也没有准备起诉盐都城管局,可是事后对方的冷处理让人无法接受。”据介绍,对于广告牌被撕毁一事,江苏风行今日策划传播有限公司一直在等待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然而他们却迟迟没能等到盐都区城管部门的“招呼”,于是,他们便想到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该公司的负责人称,在《江南时报》的文章见报后不久,他们曾经派人到区城管局协调此事,可是对方干脆不承认有撕毁广告牌的事情,这让他们非常气愤,大家在心理上也接受不了。该公司向盐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城管赔偿从2006年8月19日起至画面恢复之日期间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一元。

  为何要求索赔一元呢?该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这个打官司不是跟谁要钱,而是求得一种公平。盐城一法律人士认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往往由于在行政执法上一些小的过失、失误,造成相关的单位、个人遭受利益的侵害,这是非常要不得的。从这个小的细节上就可以看出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好。对此,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江苏风行今日策划传播有限公司的行政诉讼,并将于今天下午在盐都区人民法院开庭。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的进展。

  见习记者 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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