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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部门岂能办成“血汗工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3:39 半岛都市报

  甘肃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30元,而兰州市城关区环卫局街道清扫队五站的“临时工”每月的工资只有360元!11月16日起,100多名环卫工拒绝继续工作,并向劳动部门提出了申诉。城关区环卫局道路清扫队队长付彦承认,每月360元的工资现状和工人付出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相比,确实严重不相符,“但由于财政困难,因此城关区环卫工人拿不到最低工资标准。”(10月17日《西部商报》)

  起早贪黑、披星戴月,即使是过大年,也要照常工作……环卫工之辛苦,世人皆知。然而,他们竟然连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都拿不到。以前常听说“血汗工厂”,还以为只有私企老板和资本家才会那么“黑心”,没想到有的政府部门也在干这样的事情。

  一查才知道,像这样的事情并非兰州一地才有,也不是最近才出现的。早在两年多前,杭州市的一名环卫工就曾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将一家环卫所告上法庭。兰州如此,杭州如此,地方政府部门的这种“血汗工厂”还有多少呢?

  因为“财政困难”就用超低的工资打发环卫工,那么环卫部门的“财政”能困难到什么程度呢?兰州市城关区共有560名环卫工,若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即每人提高70元,所增加的支出总共还不到4万元——对一个区级环卫部门来说,这恐怕不是一个大数字吧,城关区环卫所最好能公开一下账目,让大家看看所里每月的吃喝支出有多少、公车费用有多少……

  其实,并不是环卫所所有职工的工资都很低,低的只是临时的环卫工。在城关区环卫所,正式职工的工资都在1600元以上。同工不同酬,差别竟达四五倍之多。而早在去年10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农民工维权手册》就明文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也就是说,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所谓“临时工”已经成为历史——可如此之多的“临时工”怎么还在环卫部门堂而皇之地存在呢?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最低工资标准也正是政府制定的。可是,有些政府部门却“带头”不执行,既违规又违法。如此这般,还怎么去管别人?盛大林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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