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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畔幽兰花鼓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4:47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早在2004年4月,花鼓灯就被列入我国第二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项目,并被设立为专业性试点。两年过去了,如今的花鼓灯不仅名列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对她的保护上,也有了长足发展。

  花鼓灯主要流传于蚌埠、淮南、怀远、凤台和颍上为中心的淮河流域的20多个县、市约3万平方公里面积、700万人口的广大地区,素有“淮畔幽兰”之美誉。据《凤台县志》

载,花鼓灯“宋代就流传于淮河流域的凤台、怀远一带”。民间传说包公放粮赈灾,百姓为感恩德,以“玩鼓灯”的形式欢庆,相沿至今。

  花鼓灯主要由舞、歌、锣鼓演奏组成,以音乐、舞蹈、灯歌相结合的艺术形式,通过情节和人物来表现生活事件和群体情绪。花鼓灯表演热烈奔放、优美细腻,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和浓郁的民俗特征,较为充分地体现了汉族民间歌舞的特点,是淮河文化在舞台方面的集中表现。兴盛时期,花鼓灯形成以地域为特点的怀远、凤台和颍上三大流派,涌现了《抢板凳》、《抢手绢》和《游春》等完整的有人物有情节的传统舞蹈节目,产生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民间艺人。近年来,花鼓灯还应邀参加国际艺术交流活动,产生了良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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