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教师可用“智”入股校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5:10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晖)记者10月1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后高校教师可以凭科技成果入股高校科技企业。这是我省为大力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推出的最新举措之一。

  孵化科技成果和创办科技企业,是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渠道。我省此次明确规定:各高校应将该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规划并列为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介绍,按照我省政策,今后高校主要以专利等技术成果出资参与创办科技企业;鼓励高校教师以科技成果入股高校科技企业。对经评估以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出资入股企业的,给予技术持有人和其他主要人员所占股权20%以上的奖励,一般不超过50%。同时,还鼓励科技企业职工、主要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入股,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符合高校科技企业发展特点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②13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