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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国:解百姓忧难是我的天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5:11 大河网-河南日报

  他常这样说:“作为一名法官,解百姓忧难是我的天职,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能够为人民群众服务办些实事,是我人生中的最大欢乐和快慰。”他,就是“河南省优秀法官”、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志国。

  出身农民家庭的刘志国有着深深的爱民情结。他要求法院各部门要用足用好各项法律规定,体现国家的每项惠农政策,对于那些交不起诉讼费打不起官司的贫困群众,要该免

的免、该减的减,坚决兑现;要确保他们进得起法院,打得起官司,打得好官司。群众打官司难,是个长期以来的通病。一个官司下来少说也得跑上三五趟,误工费时又花钱。刘志国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为了减轻群众负担,他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办案,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单项服务为全方位服务、综合服务。并改革庭审制度,实行流动法庭、巡回法庭,现场办案,现场说法,既拉近了群众距离又教育了群众。该院明文规定,凡涉及老人、病人、残疾人,确实不便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庭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审理。近两年来,刘志国先后5次组织带领法官下乡现场办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志国曾了解到该市临汝镇关庙村6组、13组有600多名群众因吃水问题与16组一村民发生纠纷。他带领主管院长与法庭审判员一起,深入乡村,调查情况,组织调解,终于解决了问题。村民作诗一首:“山民吃水比油难,井里有水问题缠;院长知情亲问管,苦口婆心忙解劝。问题各个得解决,干群心中比蜜甜;家家用上自来水,幸福生活乐有源。”刘院长亲自解决群众吃水问题一时被传为佳话。

  刘志国说,谁叫百姓吃亏,天王老子他也不会放过。2004年10月,汝州市庙下乡湾子村的31位农民,先后在该乡农技综合服务站第六门市购买了共计60多袋“思源”牌复合肥,但施用后,各家的小麦均出现发黄、坏死和根部腐烂现象。经工商机关鉴定为不合格产品。2005年3月,31位农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刘志国同志得知情况后,连夜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解决办法,要求对此案快立、快审、快判,由于案件复杂,他多次深入现场开展调查、协调工作,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000多元。

  执行难一直以来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法院案件的审判质量、审判效果。影响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法院的整体形象。过去,一些执行案件由于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造成久执未结,少说二三年,多则三五年,且超过执行期,还要再申请执行。这样既耗时费力又花钱。刘志国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完善了执行债券凭证制,由法院为当事人免费办理填写有当事人姓名、执行事由、执行金额等内容的债券凭证,这样一来,当事人不管何时发现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就可以凭证不用办理任何手续继续执行。

  刘志国的辛勤劳动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先后被授予“青年卫士”、“省优秀法官”等称号。在他的带动下,近两年该院的调查研究、公文处理、案例编报、法制宣传等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⑩6

  张万强刘运现焦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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