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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汽车1小时内车票钱退一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11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昨天从南京运管部门获悉,昨天起,南京各大客运站开始执行由物价部门和省交通厅新颁布的《江苏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一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记者随后从省运管局了解到,9月份,省物价部门和交通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行包运输代理费、退票费、行包变更手续费等费用的

征收标准,并要求对与该细则相抵触的有关收费规定停止执行。

  与普通乘客关系最大的是退票费进行了相当大的改动,“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两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两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一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但对因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的,应允许旅客退票,及时办理退票手续,并免收退票费,开车一小时后不办理退票。”

  南京长客总站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昨天车站接到了运管部门的文件,随后开始按照新标准实施,不过,昨天没有人在发车后退票。“这一细则,在节假日影响会更大一点,十一黄金周时每天都有乘客晚点,没办法,市内交通太堵了。实施新细则以后,将缓解乘客与车站之间的矛盾。”

  据记者了解,这一细则只对省内的汽车站有用,省外的班车以及火车都不采用此种退票方式。

  作者:刘海琴/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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