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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平台展专长 积极作为建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22 法制日报

  一千余人次律师参与,近万人次信访接待,10%息访息诉,20%引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各级党委、政府满意,信访人满意。一年前,重庆律师轮流走进全市各级信访办,义务参与涉法信访接待,主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在重庆市信访办,钟处长一边连声感谢,一边高兴地说:“重庆律师以职业专长主动为各级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指路解难,既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又促进了法治,

为构建和谐重庆谱写了精彩的一章。”钟处长介绍说:“现在,有不少信访人是专门到信访办找值班律师咨询问题的,在信访办如果没有见到律师,还要不停地追问我们。”

  在2003年就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万州区,区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办主任李廷云称赞说:“律师们心系民生社会,自觉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三峡库区社会稳定中功不可没,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执业为民的精神,难能可贵。在万州,律师是我们区委区政府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拐杖。”

  信访集中反映社会矛盾问题,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正是律师发挥职业专长和职能作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最好体现。重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求把涉法信访接待作为重庆律师服务和谐重庆建设,宣传律师工作,锻炼律师队伍,展示重庆律师形象的重要平台。2005年6月1日,市直属律师事务所选派的律师进驻市信访办参与涉法信访接待。自此以后,每个国家法定工作日内,都有直属律师事务所轮流选派的律师参与市级涉法信访接待,在区县则有区县律师事务所选派的律师参与本区内的信访接待,重庆率先在全国建立实行律师定期义务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构建和谐社会,律师义不容辞。律师义务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启动后,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选派出本所最好的律师参加信访接待。市信访办介绍说,每天参与涉法信访接待的律师按时到位,热情地接待信访群众,耐心细致听取信访群众的情况反映,解答信访群众提出的各种涉法涉讼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建议,协助信访办处理信访事宜,对集访事件等提供咨询和处理建议意见。有时遇到上访群众多,一个值班律师忙不过来,住所在市信访办附近的重庆志同、星全、中柱和歌乐等律师事务所一旦接到增援通知,都会立即派出律师赶赴信访办支援。

  在三峡库区腹地的重庆万州区,从2003年起,每到周三就有渝万等各大律师事务所选派的两名律师义务到区信访办值班接待群众来访,三年如一日,坚持至今。

  “我们很珍惜轮流值班的机会!”青年律师冯惊雷说,通过参与涉法信访,自己更深切地感受到律师职业所肩负的使命与责任。首位在市信访办参加涉法信访接待的邓智勇律师深有感触地说:“过去认为能打赢官司的律师就是好律师,为了打赢官司,不管方式,不考虑社会效果,有时官司虽然打赢了,当事人反而看不起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使我对打赢官司的律师就是好律师的看法有了完全相反的认识。律师通过自己的努力,为上访人解决了问题,上访人通常十分感激。有时候,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让上访人折服,上访人与律师成了朋友。像巴南区的一位信访的农民,先后多次将鸡汤、鸽汤送到我那里去,这在日常的业务工作中是难以见到和体会到的。能够为信访人服务,为构建和谐重庆尽一份责任,贡献一份力量,很有意义,我感到很光荣。”

  “信访不信法”是不少上访群众遇到矛盾和问题时的习惯性选择。律师参与到涉法信访当中来,就是要为他们指路导航,消除他们的误解,帮助他们依法维权,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让老百姓在应该找法律的时候去找法律,而不是无奈地来回于信访之中。

  万州区信访办的龙副主任说,在群众上访的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律师们成功地将一部分涉法诉讼问题引入法律途径解决,特别是使一部分上访老户息访息诉,减轻了信访工作压力,规范了信访秩序,有力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在法治社会的建设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方面发挥了意义深远的作用。

  律师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社会管理资源,以其相对中立客观的身份和排解矛盾纠纷的专业知识技能,在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上发挥着沟通和平衡的桥梁作用,可以帮助上访人理性对待诉求,平抑和缓释社会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对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而言,最令人鼓舞的是能够通过参与信访接待,在为上访人引路解惑中培植法治观念,增强信访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和对法治的尊崇。上访人老胡说得好,“有了律师相助,我上访就更有底了。我没什么文化,以前只晓得有事找政府,现在我总算晓得哪些事该找政府,哪些事该找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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