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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一律师获刑两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22 法制日报

  本报讯李秀琴 美国一家法院10月16日作出判决,67岁的美国资深民权律师林恩·斯图尔特因涉嫌替狱中的恐怖分子传递信息而被判处两年半监禁。美国司法部曾表示,斯图尔特等人的落网是反恐战争的重大胜利,司法部本来要求判处斯图尔特30年监禁。

  斯图尔特是在2002年初被逮捕的,与她一同被捕的另外两名恐怖嫌疑人都已经获刑。2002年4月,美国司法部以支持恐怖主义为由,对斯图尔特等4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说,被告林恩·斯图尔特是正在美国服刑的“伊斯兰组织”头目奥马尔·阿卜杜勒—拉赫曼的律师。1999年至2001年期间,斯图尔特等人通过探监,以密码手段帮助拉赫曼与总部设在埃及的恐怖组织“伊斯兰组织”互递口信,使其在狱中能够“继续指导恐怖主义活动”。

  阿卜杜勒—拉赫曼是来自埃及的伊斯兰教神职人员。他领导的“伊斯兰组织”是个全球性恐怖组织,他因策划炸毁纽约5个标志性建筑和密谋刺杀埃及总统而被判终身监禁。

  美国司法部曾表示,斯图尔特等人的落网是反恐战争的一个重大胜利。不过,斯图尔特对联邦政府的指控断然否认。她在写给法官的一封信中说:“我不是一个叛国者。”她表示,自己无意涉足任何阴谋,去帮助一个恐怖集团。

  法官在16日宣读判决书时说,斯图尔特“过分地、公然滥用她的职业权利,为一个恐怖集团传递信息,她理应受到严重的处罚。”不过,对于司法部提出判处斯图尔特30年有期徒刑的要求,法官却予以拒绝。

  当天,大约有二百多名支持者聚集在法庭之外等待当天的判决结果。退休律师多尔夫曼说:“在这起案件中,受害人决不是斯图尔特一人,美国的权利和自由法案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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