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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裸聊被敲诈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3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本报记者王聪

  【金陵晚报报道】昨日,市民小丽(化名)焦急地询问记者,前些天,她为了寻求刺激,在网上与人裸聊,结果被对方录像。对方敲诈她5000元,并扬言如果不给钱,就把裸聊的视频短片或者视频截图播到网上去,还会通知她丈夫。小丽对自己的裸聊行为后悔不已,面对对方的敲诈,以及由此可能招致的对自己家庭的损害,她无可奈何。

  裸聊只是为了寻求刺激

  小丽告诉记者,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夫妻双方都有正当的职业,丈夫也很爱她。她对于目前的生活,可以说是相当满意的。

  “我上倒班,一天早班一天晚班,工作压力不大,收入也还不错。可能是生活、工作缺乏激情,我感到有点无聊、寂寞。渐渐地,我迷上了网络,常常在QQ上聊天。我家电脑装了摄像头,但我几乎不用,也从来没有试过视频聊天。”她说。

  几天前,一个陌生人闯入了小丽的网络世界。“她是一个女人,我们俩聊得很投机,谈感情、谈家庭。我也查过她的资料,资料上显示她住在南京,年纪与我差不多。”小丽说,两三天前,在聊天中,那个女人提出了裸聊的要求。

  “当时我很吃惊,我没想到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这个要求来得突然,但更为突然的是我的第一反应,我几乎没犹豫,当即就答应了下来。即使现在想来,我也解释不了当时自己为何能在突然之间就有了那样的决定。但是有一种感觉我忘不了,那就是寻求刺激、渴望激情。”小丽说。

  小丽说,整个裸聊过程大约持续了1个小时。对于这个过程,小丽不愿过多提及,她只对记者说,双方都在挑逗,都在满足着各自的感官刺激,完全被欲望笼罩着,理性、道德感被抛之脑后。

  对方借机敲诈5000元

  裸聊的次日,小丽在网上又遇见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发来信息,“她说,裸聊的画面,她已经全部录下来了。如果我不给她的银行账户里打入5000元,她就把我的裸聊视频、截图全部传到网上,而且通过查询IP地址,可以找到我家电话号码,再想办法通知我的丈夫。”

  吓得半死的小丽,过了良入才缓过神来,哆哆嗦嗦地回复说,想和对方再商量一下,但那个女子表示,10月16日,她会把银行账号发过来的,到时候,小丽必须打钱进来。说完,她很快下了线。

  小丽向记者强调说,她不是同性恋,也从不玩一夜情,只不过想寻求一下刺激,没想到,却跌入了陷阱,被人敲诈5000元。

  小丽说,10月16日,她等了一天,也没见那个女子再发信息来。“我不想给她钱,更怕她会想办法查到我家电话号码,告诉我丈夫这件丑事。如果这样的话,我的家庭就毁了。”小丽向记者询问,“那个女人通过IP地址,可以查到我家的家用电话号码吗,可以查到我家的地址吗?”

  对此,记者咨询了电信部门。服务人员回答说,像小丽这样的个人用户,每次上网的IP地址都不一样,对方是查不到的;电信部门也不会对外提供针对私人信息的查询服务。

  如此敲诈有可能获刑

  小丽问,利用网络视频敲诈,这种行为属不属于犯罪?记者在网上查询获知,目前对于利用网络上所谓“激情”视频等方式从事色情活动的,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有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以及“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告诉记者,个人利用“激情”视频进行敲诈,可按敲诈罪论处,情节严重者,将有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有类似小丽这样遭遇的人,可向属地派出所报案,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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