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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卖老爹房5年后合同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40 沈阳网-沈阳今报

  案情回顾

  王其东一套56平方米的住房被儿子卖了4.5万块钱。5年后,房子升值一倍。老人将儿子告上了法庭,你没权卖我的房子,现在还给我。

  王其东称,1989年,他们厂分给自己这套房子,位于大东区繁华地段。1995年,儿

子结婚,他将房子借给儿子居住。今年4月份,儿子才告诉他2001年就把房子卖了。老爷子向法庭请求确认房屋买卖无效。

  今报讯(记者张雷)法院拒绝了老爷子的请求,理由是不能让善意买房人“受伤”。

  昨天,铁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儿子王宇是原房产的部分共有人,他擅自卖房的行为,一般应认定为无效。但买房人是善意、有偿地购买该财产,其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原房主王其东提出不知道儿子将房子卖掉,但该房产自2001年3月份转让给他人后已有5年的时间,王其东都没有提出异议。这就应认定为其知道儿子将房子卖与他人的事实。所以,对王其东要求将房产归其所有的请求不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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