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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遭殴猝死,“凶手”是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57 兰州晨报

  警方:酒后引发心脏病致死不予立案家属:是殴打致死而非病死

  静宁县八里乡村民张军财酒后遭他人殴打后死亡,静宁警方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后,认定死者属酒后猝死,非他人殴打死亡,同时,警方对该案进行了治安处罚和不予立案的决定。面对警方的处理决定,死者家属不服,认为张军财是被他人殴打致死的,并非因病死亡。

  回忆:亲人酒后被活活打死

  10月17日,静宁县八里乡小山村一社村民张高强向记者诉称:8月24日下午6时许,他的堂哥张军财酒后在该乡街道溜达时,与坐在一啤酒摊上喝酒的张芳军等人发生口角。随后,张芳军等人对张军财进行殴打,并打电话叫来柳建兴将张军财拉到正在修建的静西公路上殴打,44岁的张军财被活活打死。

  张高强说,事发后,家人立即报警。但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静宁警方接警后,只对张芳军和柳建兴做出1000元的罚款和拘留15天的决定。他们多次找静宁县公安局,要求警方依法将凶手抓获,并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10月8日,静宁县公安局明确答复:张军财是病死的,公安局不追究张芳军及柳建兴的刑事责任。张高强哭着对记者说,凶手将人打死竟然没有责任,这叫他们怎么也想不通。

  家属:静宁警方竟不予立案

  死者张军财的妻子告诉记者,8月25日,也就是事发第二天,在死者家属的一再要求下,静宁县公安局对死者进行尸检。9月30日,他们收到尸检报告。尸检报告上写着“张军财属生前自发性蛛膜网下腔出血引起猝死,酒精为辅助因素,外伤为诱因”。对此鉴定,受害者家属表示不服,依旧要求警方缉拿凶手归案,但静宁警方却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立案通知书上写着:2006年8月24日发生张军财死亡一案,我局经审查认为,违法嫌疑人张芳军、柳建兴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根据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给予不立案。张军财的妻子对记者说,人都打死了,警方怎么能说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后来,他们到西安交大做病历鉴定,得出张军财属“蛛网膜下腔出血和脑溢血水肿”的结果,但对于这么清楚的事实,静宁警方依旧把此案当作治安案件处理,作为家属,他们无法接受。

  警方:酒后引发心脏病猝死

  10月17日,记者在静宁公安局采访时,静宁公安局办理该案的民警告诉记者,8月24日下午,张军财在酒后与人发生口角后突然死亡。他们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取证。最后,警方根据尸检报告和西安交大的病历结果以及现场调查等得出张军财是因酒后引发心脏病造成猝死,而非他人打死的。当记者问张军财酒后是否遭到他人殴打,以及造成张军财直接死亡的原因是什么?这名民警说,张军财酒后是被人打过,但张军财不是被打死的,是病死的。记者问,张军财得的什么病,这位民警说,是心脏病引发猝死,酒是造成死亡的内因,外伤是造成死亡的诱因,所以警方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对该案给予不立案的决定。

  本报采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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