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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亿储蓄国债发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43 南方新闻网

  250亿储蓄国债发售

  3年期票面年利率为3.39%,六家银行办理认购,发行将持续至本月底

  本报讯(记者辛灵)据财政部近日公告,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于前日开始发行,持续至本月31日。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39%,最大发行额为250亿元。市民可到工行、

农行、中行、建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的网点购买。

  收益将高于定期存款

  第二期储蓄国债跟7月1日发行的第一期相比,期限相同,但票面利率上升0.25个百分点,较加息后银行3年期定期存款利息(扣除20%的利息税后)高出0.438%。当市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时,会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这样实际所得年息为0.576%。而据计算,只要投资者持有本期储蓄国债满7.6545个月,提前兑付储蓄国债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后,实际所得收益仍可超过提前支取的银行定期存款。

  据公告,从前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2007年4月16日起可以办理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按照票面利率计付利息并扣除部分利息,其中持有不满2年扣除6个月利息,满2年不满3年扣除3个月利息,提前兑取须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付息日(到期日)前15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业务,付息日(不含)后恢复办理。

  每个账户限购100万元

  市民可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在各地的网点购买。购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已经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直接购买即可。

  据悉,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2006年10月16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6日支付利息,2009年10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财政部通过承办银行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利息或本金拨付给投资者账户,转入账户的本息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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