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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召邻里拍下乱拉屎的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9:43 南方新闻网

  号召邻里拍下乱拉屎的狗

  元运街居委会张贴数百份媒体曝光报道,楼道上动物粪便已少了一些

  自从本报上周三报道了元运街54号居民楼“屎”横遍楼之后,群众反应热烈。事隔一周,记者再次来到此地,发现情况仍未产生根本好转。居委会呼吁街坊用相机拍下“肇事

”狗只,再交由警方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东川路元运街54号居民楼,发现楼道上仍有动物的粪便,但数量比上周少了约三分之一。在一些动物随地大小便的黑点,仍见到有不少粪便的痕迹。对此,住在四楼的一位街坊判断:“大概是有些狗主迫于压力,但狗又不能马上改变习惯,于是自己把粪便捡回吧。”不过对于仍有狗主不讲公德,住在顶楼的街坊钟叔说:“这样的人应该曝光他,让他知道什么叫廉耻。”

  为此,元运街居委会加大了对此事的宣传教育力度。他们已经将上周刊登此事的两张报纸(本报及羊城晚报)的复印件以及有关通知,在全社区各位置张贴了几百份,元运街54号更是每层三张。居委会温主任表示:“我们建议居民拿起手中的相机和拍照手机,一旦见到正在拉撒的犬只,马上拍下来。”之后社区民警将会以此作证,按图索“狗”,将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了解,根据现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在广州市城区内养犬,必须按规定办理《养犬许可证》,否则,将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按每只犬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于已按规定办理养犬手续的,如犬只排泄的粪便没有立即收集清理的,将由环卫部门处以50元罚款,经多次教育不改的,没收犬只和吊销《养犬许可证》。

  见习记者吴广宇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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