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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不应让政策和法律“打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0:42 大河网-大河报

  为了家禽业的发展而对相关车辆“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即使不说其鼓励违法违章,起码也是在放任其违法违章。

  □李辉

  据10月16日《沈阳晚报》报道,近日,辽宁省政府公布了扶持家禽业发展的多项举

措。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在通行辽宁境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时,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并享受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优惠。

  政府想扶持家禽业发展,任谁也不会有异议。可是,有了良好的初衷之后,“出招”还需谨慎。像辽宁省为了扶持家禽业发展使出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招数”,无疑是不当的。

  起初,笔者还以为是新闻搞错了,因为所有“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处理方式,都必须有个“限定”。比如,对轻微违法违章,在可以罚款也可以不罚款时,当然允许作出“不罚款”决定。可是,此处“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的前提在哪里呢?依文章来看,只要是行驶在该省之内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均可享受这一扶持政策。这种“无限制扶持”,真的是政府行为吗?笔者为此专门查阅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扶持家禽业发展的通知》,发现里面还真的是这么规定的。这很荒谬。因为,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一些机动车的行为,规定是非罚不可的。比如对很常见的超载,处理方式非常明确:“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没有第二种处理方式,没有任何商量余地。那么,法律叫罚,政策不让罚,执法者听谁的?

  一些情形必须扣车、卸载、罚款,这样的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不罕见。应该说,此类规定是有一定的依据的,也是有必要的。当地无视法律规定,为了扶持家禽业发展就把相关法律条文“罢免”掉,有没有必要?有没有这个资格?

  最令人费解的,还不是以上“显性”的东西,而是其中“隐蔽”着的一种思维方式——这不仅仅是为了“扶持”不惜让政策和法律“打架”,体现出的一种“不懂法”或“不畏法”的状况。对于违法违章车辆“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真的是扶持家禽业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吗?

  “扶持”的对立面是“打压”。为了快速“打压”某一个不良现象,有的地方不惜违法执法,结果旧病虽除,新病却来。“扶持”也是一样的,不管为百姓着想也好,为出点政绩也罢,总得在规则范围内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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