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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读学校日趋衰落 新法规立定能否重振工读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1:04 中国新闻网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需要设立工读学校,这项刚被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草案的新规,能否重振日趋衰落的工读教育?

  本刊记者/郑褚

  18岁的李楷(化名)穿着朴素,举止稳重成熟,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坏孩子”。

  但李楷告诉记者,他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了“游学”生涯,在被原来就读的小学“劝退”以后,换了好几所学校,并在所到的每一所学校旷课,打架,顶撞老师,然后迅速退学,好不容易熬到2001年初一结束,立即被亲戚送进了海淀区寄读学校。

  在这里,他度过了从初二到职高毕业的5年少年时光,如今留校实习的他已经不必再穿统一的红色校服,且可以自由出入学校大门。作为工读教育的成功典型,他已经几次被推荐给来访记者。

  海淀区寄读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55年的海淀区工读学校,这是中国最早的工读学校。80年代,一部表现工读学校生活的电视剧曾经在这里拍摄,使得这所学校广为人知。

  工读学校源于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组建的“高尔基工学团”,原本带有收容性质,主要收容二战产生的苏联孤儿。而引入中国内地后,它演变成管教“坏孩子”的专门学校,学制大多是初二和初三两年。

  “现在进来的孩子比10年以前的好多了。”海淀区寄读学校职高高三班主任王辉告诉记者,在90年代中期,学校的学生一般都是处于犯罪边缘的少年,他们暴力行为较多,行为和心理方面都有严重问题,这些人正符合传统印象中“工读生”的概念;而现在的学生,有不少是因为学习成绩不好,迷恋网络,以及旷课、抽烟等一般不良行为被送来寄读的。

  和以前一样,学校仍然执行朝六晚九的作息时间,男女分开教育,平时实行封闭式管理,每周一和周五由家长接送学生出入校门。除此之外,每个班两名班主任,老师和学生一起吃饭,轮流住在隔着玻璃墙的同一间宿舍,连厕所里也有员工值班,避免学生在厕所抽烟打架,整个学校仍是保持高度警惕。

  寄读与工读,是两个连王辉也说不清楚区别的概念。王辉认为,从字面理解,“寄读”的得名应该是来自对学生的一项保护措施:为了避免学生工读学校毕业以后在档案上打上不良的烙印,问题学生由以前直接被转校到“工读学校”毕业后拿工读学校毕业证,改为到工读学校寄读,学籍仍保留在原学校。而且寄读学校的名称,显然也比工读学校更为温和,也更容易被学生和家长所接受。

  名称的变化,既体现了教育思想的变化,也折射了工读制度面临境遇的某些微妙变迁。

  工读学校之衰

  基于同样的原因,从90年代开始,许多工读学校开始换名字。南京的工读学校叫“建宁中学”,深圳有“育新学校”,成都叫“52中”,上海的叫“育英学校”,重庆市沙坪坝工读学校对外叫做“红槽房中学”。

  不过,这些好听的名字都不会出现在毕业证书上。几乎所有的工读学校,都采用了在原学校保留学籍的方式,以免给学生的档案留下“污点”。

  但即便如此,虽然没有数据证明中国社会的“问题少年”数量有降低,但一个事实是,工读生越来越少。

  贵州省凯里市工读学校,曾经在全国的工读教育系统中小有名气,但如今名字已经被“凯里市第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取代。校长向正元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一名工读生也没有了。从2003始,这里就停止了工读招生,并于2004年年初把所有的工读学生全部送回了他们原来的学校。

  凯里工读学校曾经有光辉的过去,向正元告诉记者,1988年,当地治安部门痛感青少年犯罪的严重,由政法委与教委合作成立了这所学校,出身公安系统的他是当时政法委方面在学校的负责人。

  那时的凯里工读学校实行强制入学,本地的普通学校只要把本校不能教育也不愿教育的学生上报教委,一经核实,便会有公安部门协同将学生送进工读学校。学校里设有训导室和警务室,有5名警察常驻学校。

  向正元说,凯里工读学校成立以后,当地的青少年犯罪情况有了明显改善。但后来,强制入学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被逐渐废止,工读生由强制入学逐渐让位于依赖其他学校的“软强制力”。对问题学生,学校会和家长商量,要么去工读学校读书,原学校保留档案和发放毕业证,要么就劝其退学。但是,很多家长会采取转学等措施,避免孩子进入工读学校。或者让孩子先进入工读学校读书,家长联系到新的接收学校以后,又把孩子转走。

  随着生源的减少,学校原有的派出所警务室和训导室也被取消,当家长冒着巨大的压力把孩子送进这所他们认为“由警察来管教”的学校时,惟一的警察正是向正元本人。

  向正元说,在工读教育失去强制力以后,由全国各所工读学校校长组成的中国工读教育专业委员会,每一次开会讨论得最多的总是生源问题。对于大多数工读学校来说,生源减少的直接后果一是失去司法机关的重视和扶持,二是国家教育投入的减少。从2000年开始,向正元的学校除了教师工资以外,每年只能从国家拿到3000元教育经费,除去订阅党报党刊,还能剩下2100多元。

  中国教育学会工读教育分会的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全国的工读学校,已经从鼎盛时期的近200所,降低到六七十所。学校数量不确定,是因为有些工读学校编制还在,但已经没有学生,基本处于停止运转的状态。

  据向正元了解,为了自谋出路,绝大多数有条件的工读学校都在向职高转型。海淀区寄读学校副校长徐红伟告诉记者,该校的300名学生中有一半是职高生,工读生不到170人,而在朝阳和西城两个学生人数同样在200人以上的工读学校,工读生都不超过70人,大多数学生还是非工读的职高生。深圳市育新学校除了少量工读班外,已经成为其他学校的军训和社会实践基地。而重庆某工读学校,已经变成能带来收益的戒毒所。

  入学:自愿或强制?

  徐红伟认为,要恢复工读教育的社会作用,应该考虑对某些问题学生实行强制入学。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也是强制入学的坚定支持者,他告诉记者,目前所剩的工读学校一半以上集中在北京、上海、沈阳三个地区,其中能有较好发展的学校只有三分之一。而这主要是因为生源不足。而同时中国的未成年人犯罪获刑10年前是3万人,现在增加到接近7万人,还有一些不到14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已经有了犯罪经历,这样的孩子监狱不能进,普通学校教育不了,用一些老公安的话说就是只能“养肥了再打”,其实对这些人都适用工读教育,完全应该强制其入学。

  但根据法律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都必须经过司法程序,不能由行政部门单独决定执行。《立法法》强调,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公立学校限制人身自由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这正是反对者的主要理由之一。截至目前,只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4条中有明确规定,9种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该送工读学校接受教育,主要是有多次偷窃、多次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等等。即使有此规定,在以前将学生送入工读学校的过程中,也缺少司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判定这一环,因此在操作中仍有疑问。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指出,工读学校收治的应该是刑法理论上具有所谓“人身危险性”的人,这在国外,适用的是保安处分,即通过司法程序将其隔离于社会进行矫正,对有暴力行为的,坚持对其实施关押;因为关押既是一种惩罚同时也是一种保护,而且是对其自身和对社会的“双重保护”。皮艺军认为,对“工读生”的裁定既不应该由家长学生“自愿”,也不应由校方“人治”,而是应该通过司法程序,由少年法院来认定,并由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事实上,包括工读学校存在和运作本身在内的多数事实,都面临着法律的空白。工读教育的现状和尴尬,深层次的原因是立法滞后,作为参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制订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孙云晓坦言,他对新法在工读教育方面作用的评价仍然谨慎。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矫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专门学校(即工读学校),并保障办学条件。

  孙云晓认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样,没有明确执行主体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没有解决的问题,这使得中国的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只有宣扬和倡导功能,至今为止也没有被司法机关引用过。

  而另一方,是依靠工读学校这样的集中式甚或强制性的机构来管教“问题少年”,还是通过社区矫治之类的“软管教”方式来“春风化雨”,其思路的变迁和争论,才是工读学校兴衰的更大背景。在这一背景下,新法修订试图重振中国工读教育体系,其前景和效果仍有疑问。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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