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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女方精神损害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1:07 信息时报

  到底丈夫写信骚扰妻子要不要承担精神赔偿?中山市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后,于今年7月份对这起罕见的婚姻官司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综合双方意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

  而对霍某提出的损害赔偿10万元请求,法院认为因梁某长期外出,不照顾家庭,未尽自己的责任,致使夫妻双方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破裂,梁某对此负有过错责任;此外

,梁某还利用信件对霍某及霍某家人进行恶言中伤、骚扰,其行为对霍某及其亲属的精神及人格利益造成了损害,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暴力”,应赔偿霍某精神损害费用1万元。

  一审判决后,梁某不服,提出上诉,中山中院审理后驳回梁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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