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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魅力教师选秀评判权应交给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1:14 四川新闻网

  王军荣

  10月16日,徐州市“魅力教师”评选活动主办者对外公布了进入前百名的“魅力教师”资料和图片。该项活动是非教育部门主办的,入围者中青春靓丽的新生代教师明显占了多数,中间又以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居多,达60名,再加上职业舞校的16名年轻专业教师,占到了76%。这一结果令教育界的老教师们多少有些失望,在当地引起诸多争议。(10月17日《

扬子晚报》)

  众所周知,评判教师“魅力”与否,最有发言权的自然是学生。可在这场“魅力教师”评选中,学生何来发言权?评判教师“魅力”与否的决定因素竟然是短信投票量和专家评委团的意见。这不是本末倒置是什么?

  “魅力”,指的是特别吸引人的一种力量,它是交际场境中的人在他人心理上激起的一种积极的情感反映。一个有“魅力”的人,一定是一个受欢迎的人;一个有“魅力”的教师,必然是一位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一个教师要想成为受学生欢迎的人,他(她)必定具有多种“魅力”综合而成的“魅力教师形象”:既有“仰之弥高,师之弥虔”的道德魅力;又有多才多艺、学识渊博的才华魅力;既有思想活跃、睿智深邃的思想魅力;又有“言语妙于天下”的语言魅力……至于有没有漂亮的外表倒在其次。教育大师苏霍姆林斯基,“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陶行知……他们可能没有漂亮的外表,但又有谁能否定他们的“魅力教师形象”?

  “魅力教师”评选只不过是一场仿照超女海选的评选游戏罢了,它与我们心目中真正的“魅力教师”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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