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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字石索赔近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4:01 新闻晚报
□记者陆慧摄影报道

  请人搬运“寿”字形观赏石,不料石头却在卸货时被搬场公司员工摔坏。谁该为损毁的石头埋单?双方为此争执不休。物主一怒之下将搬场公司告上法庭,为心爱的石头索赔9.88万元。今天,闸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

  “寿”字石重达100公斤

  

  今年3月23日,灵工建材公司花费9.88万元购买了一块巨型观赏石,高宽各近1米,重达100公斤左右,从外形上看这块石头就像一个惟妙惟肖的“寿”字。3月30日,建材公司电话委托兴佳搬场公司将这块观赏石从浦东大道搬运到瑞金南路,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到达目的地后不久,搬运工卸车时不慎将这块价值不菲的观赏石跌落摔坏。事后,双方多次协商交涉,但都没有结果。顾客一怒之下将搬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搬运费,并赔偿9.88万元。

  隐瞒报价是否该负责

  闸北区法院今天开庭审理此案,搬场公司有无赔偿责任成了庭审焦点。

  原告认为,建筑公司曾告知过被告搬运物品的相关情况,且按规定,原告可以不用告知石头的真实价格。因此,作为搬运合同关系的承运人,又是专业搬场公司,在搬运物品过程中发生物品毁损,搬场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则辩解道,在搬运过程中,原告并未告知物品情况,且隐瞒了观赏石的真实报价,电话委托时只说是几块比较重的石头。当时工人已经提醒过原告的随车押运人,搬运石头有一定风险,押运人同意搬运。所以按规定,托运人有过错,被告作为承运人可以免责。

  石头价值成争议焦点

  “寿”字形观赏石的价值成了双方争论的焦点。原告坚持按《合同法》规定,以观赏石成交地上海的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赔偿的标准。建筑公司购入观赏石是为了通过出售获利,但被摔坏的观赏石已没有任何商品价值,即使用胶水修复,也违背了公司的商业信誉。被告则对原告仅凭发票证明观赏石的价值表示了异议。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当中。

  (文中公司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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