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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扰乱报刊发行读者可打举报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邮政局关于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纠风办和市新闻出版局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本市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市各报刊出版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报刊发行环境。

  通知明确,本市将从5个方面推进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工作:一是加强对报刊出版和

报刊发行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报刊出版单位的征订发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二是对违反新闻出版管理规定、扰乱报刊发行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报刊出版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政策,区分正常商业行为与不正当商业行为界限,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正确处理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保持正常发行秩序的关系;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做到关口前移,查、纠、建并举,着力于长效机制建设;五是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和拓宽反映有关报刊发行问题的渠道。举报电话:64370176转8205;传真:6433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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