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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也可投资封山育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崔朝阳、通讯员黄俊报道:光有条件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投资封山育林。今起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草案》对此作出了相关规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列为2006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条例草案中指出,投资和接受投资封山育林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协议或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目前《条例》(送审稿)已在广东省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fzb.gd.gov.cn)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在10月18日至11月20日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读者可在该网站立法征求意见栏中直接留言,或传真至020-83132514,发送电子邮件到gd_fazhi@yahoo.com.cn。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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