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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水泥产业新政不是针对所有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6:53 中国新闻网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水泥产业新政不是针对所有制

  发改委新政提高了水泥企业的准入条件,有关负责人解释,此项政策不是针对所有制,准入条件的提高不意味着将中小水泥企业拒之门外。中新社发 李希瑾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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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19日电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了改变水泥工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整体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发改委制定了《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新政策提高了水泥企业的准入条件,限制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就此,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此项政策不是针对所有制,准入条件的提高不意味着将中小水泥企业拒之门外。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现有水泥企业绝大部分是有限责任公司,许多企业都实行了股份制改造,基本上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国有企业。产业政策不是针对所有制的,是基于水泥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来考虑的,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都要认真贯彻《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他还表示,市场准入条件的提高符合水泥工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提高市场准入条件的目的就是要淘汰落后能力。一部分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由于受资金和技术条件限制,技术装备水平低,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这部分生产能力应该予以坚决淘汰和限制。对于生产规模较大、装备水平较高、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只要具备条件并符合产业政策,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可以依托现有资源和公辅条件,淘汰落后工艺生产线,建设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促进中小企业升级换代。产业政策中没有任何针对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限制性措施,并且明确提出:“国家鼓励水泥工业利用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鼓励私人资本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向水泥工业投资。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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