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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振甫私生女案冒认母女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7:01 信息时报

  

辜振甫私生女案冒认母女被判刑
辜振甫
辜振甫私生女案冒认母女被判刑
邓香妹(右)和女儿张怡华(左)。香港消息 已故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私生女案昨天下午宣判,自称与辜老有婚外情并生下私生女的邓香妹,被重判入狱五年,而自认是辜老私生女的张怡华,则遭判刑两年半。

  私生女案发生在辜老去世半年之后。2005年8月,一名叫邓香妹的女子自称,1965年她与辜振甫交往一段时间后怀孕,后来嫁给一名张姓男子,生下张怡华,并认定是辜振甫的

私生女。邓香妹希望女儿认祖归宗,得到财产继承权。辜家则质疑张怡华非辜老亲生,要求验DNA。为求谨慎,负责鉴定的医院除了采集辜振甫子女的唾液样本外,还找到有关医院拿到了辜老生前检体,经交叉鉴定,发现张怡华和辜振甫毫无血缘关系。而邓香妹从1992年开始,曾先后向辜家索要1亿多元新台币的生活费和两栋房子,明显构成欺诈罪。2006年9月18日,邓香妹在法庭辩论时首度松口,承认“女儿的出生与辜老无关”,表示愿意认罪,她还当庭下跪,希望求得辜夫人的原谅。据悉,邓香妹当晚亲笔写下一份手稿,内容大意是说,当时她和一名叫张安邦的男子同居,认识辜老后,两人又多次发生关系,所以很难断定小孩的父亲是谁,“今天,DNA验出来了,小孩跟辜老没有血缘关系,那么她的父亲应该是张安邦”。然而,2006年9月28日,法院再度开庭。当法官拿出邓香妹律师所写的认罪书,问她是否认罪时,邓香妹却一改先前态度,表示没看过这份东西,也没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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