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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司机”都是劫匪3男子租车冒充“黑面的”进行抢劫,被处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0:0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中院开庭审理一起“黑面的”抢劫案,并当庭对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今年3月19日7时许,乘客王某某、刘某某在小河景江路口乘坐上一辆“黑面的”,车行驶至某厂附近时,车上的另两名“乘客”及驾驶员突然掏出刀来对两人进行抢劫。两人手机及现金被抢走。接下来,警方陆续接到多名类似的受害人报案。此后,警方经侦查,将陈玉斌、吴运勇、穆仁义3人抓获。

  在昨日的法庭上,陈玉斌交代,他们3人在实施抢劫时,由穆仁义先去将车租好,然后由他来驾驶车辆,吴运勇和穆仁义冒充乘客,其他乘客上车后,由吴运勇和穆仁义实施抢劫。抢得赃款被3人用来吸毒。经检察机关查明,3人从今年2月底到3月24日,共在贵阳市郊作案7起,涉案金额近两万元。

  合议庭在对此案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陈玉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吴运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穆仁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另外,3被告人分处罚金5000元。作者: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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