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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房产广告违法率逾一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0:37 南方新闻网

  深圳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

  上月房产广告违法率逾一成

  ■整治重点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发布预售广告的

  ●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措施等内容虚假的

  ●含有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升值或者斥资回报的承诺内容的

  本报讯(记者杜雅文通讯员邱文倪伯龙)本月15日起,深圳市工商局开始为期一年的房地产广告整治。昨日,深圳市工商局召开房地产广告整治情况通报会,通报了9月份房地产类广告监测情况。

  会议透露,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从9月份开始对深圳市属媒体及覆盖深圳的部分媒体共5份报纸、8个电视频道、5个广播频率、4个网站发布的房地产类广告进行了全天候监测。

  9月份共监测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房地产广告1637条次,其中违法广告243条次,违法率14.84%。其中报纸媒体发布的房地产违法广告占房地产违法广告总量的91.77%,其次为网络媒体和电视媒体,分别占5.76%和2.47%。广播媒体上发布的房地产广告都是以插播广告的形式出现,主要介绍项目名称、销售电话及地理位置。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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