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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契约社会,"民风淳朴"是奢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1:33 云网

  作者:钟凯

  “熟人社会”的温馨记忆

  提起“民风淳朴”,许多人都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这样一些景象:田间劳作的农民,山间采茶的农妇,镇上摆摊赶集的农商,人们尊老敬贤、不尚讼斗、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忆往岁月,安然恬静的生活、简单详和的人际关系,足以令人心旷神怡、深深向往。这就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笔下的“熟人社会”。群居是人类的天然习性,从古至今,熟人关系始终存在于所有社会形态。熟人关系通常表现为伦理,梁漱溟先生曾说:“伦理(种种熟人关系——笔者注)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可以说, 没有熟人的相伴,人生将变得不可想象。然而,熟人关系能够在社会人际关系中居主导地位,则是受某种特定生产方式(如农耕生产)支配所实现的。

  中国传统社会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之中,其人际关系主要以地缘、亲缘和血缘作为纽带,牢固的熟人关系以及封闭性的生产方式,使人们彼此间保持频繁的交往和依赖密切的合作,从而相互产生较强的情感依附。熟人之间高度重视亲情、友情、乡情,相互之间讲究礼节、谦让,相互尊敬。也正是这种稳固的血缘、地缘纽带,把祖祖辈辈的命运都联系起来,荣辱与共,因而人人都必须注重信义和声誉,才能保证自己获得别人的认可。人情和“面子”是熟人社会的通行证,也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调节器:一个人的“面子”越广,便越能在社会中获得尊重,社会地位也就越高;如果有了纠纷或矛盾,为避免伤及人情和“面子”,大家通常不愿斤斤计较,彼此能相互容忍,即便冲突升级,也最终能够在“面子”(德高望重者)的斡旋调解下得到缓冲和化解。在这样的社会里,“鸡犬之声相闻”,人们“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都生活在对方的视野里,只要稍有出轨,就可能陷入“过街老鼠”的境地,因此人人都能自觉抵制道德风险,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至形成良好道德风尚,给人以民风淳朴、社会和谐的印象和感受。

  在众多社会学家眼里,“熟人社会”就是乡土中国的代名词。然而,对于已习惯在工业化和市场化大潮中冲浪的都市人来说,乡土生活与都市社会似乎正变得越来越遥远:在水泥森林中,人与人之间常常充斥着冷漠、谎言和暴力,金钱至上、惟利是图大行其道,社会信用濒临破产、治安环境趋于恶化……对这一切,人们纷纷抱怨人心不古、淳朴风气不再,痛陈整个社会物欲横流、道德沦丧。但不得不提的是,在当代各类研究刊物中,“熟人社会”仍然是各学科(如法学、社会学)炙手可热的研究对象,不管是学者还是政府官员,都将“熟人社会”视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本土资源”。这可能会让许多人感到疑惑,熟人文化难道不仅仅存在于老一代人的记忆里,而是正以一种不易觉察的新形式隐匿于日常生活中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为什么我们竟再也感受不到它的温情脉脉,取而代之的却是充满紧张、焦虑的人际关系和所谓的道德危机呢?其实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方式的改变,人们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而建立在社会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文化、观念也必然随之发生变化。因此,考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多地要与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及相应的制度变迁联系起来。

  变动的社会关系

  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实行了经济、政治高度一体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为了调动一切社会资源以满足计划生产的需要,国家力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每一单位、每个村庄都被高度组织和动员起来。受重工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和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影响,国家权力并没有强行改变乡村的自然生存状态,加上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割据,“熟人社会”在农村基本得以保存。而城市里情况则完全不同,社会成员的一切事务都纳入了单位化的国家管理渠道,不仅每个人的教育、就业、升迁、生活待遇等等统统都与其在单位的业绩和政治地位直接关联,而且几乎所有的单位都设置了完善的生活设施,人们的生活很大程度上依赖由单位提供的社会服务。基本上,一个单位就是一个袖珍的“王国”,各“国家”之间的居民只保持着极低的流动比率。“熟人社会”与“单位社会”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是一个典型的宗法社会,而后者则属于权力主导型社会。

  在宗法社会里,虽无成文律法但有行为准则,虽高度伦理化但有外在约束,换句话说,就是行事皆有规矩。人们对规矩的信守是无条件的,但这并非没有根据,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说法,这是“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法社会也是一种“法治”的状态。计划经济则是一种权力主治的社会,个人完全地依附于单位组织之下,其财产和利益的变更得丧直接由权力所决定。大而不当的权力难有约束,势必造成言出法随、乖张任性的人治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权力能够轻易地凌驾于规则之上,巴结领导、揣摩其脾气和喜好成为最高的准则。单位社会的权力大一统实际上已经替换了传统熟人社会的内部结构,而极端阶级斗争思维的泛滥更是颠覆了熟人社会的伦理内核。阶级成分的划定并不是以“亲疏”或道德水平作为标准,往往只是凭借财产多寡、部分言论便给对方戴上阶级敌人的帽子,随即对其实施人格上的卑劣化、形象上的妖魔化以及待遇上的低贱化,甚至进行肉体上的残酷打击和折磨。

  不过与熟人社会相比,单位社会同样具有人员低流动性和生活方式封闭性的特征,因而“克隆”了前者的某些构成元素,例如以身份为纽带,重人情、讲面子,无讼主义等。更重要的是,无论是传统的宗法型熟人社会,还是国家高度强大的单位社会,其成员基本上是生活在高同质性的社会状态里,人们的疏离感不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大伙都没什么差别,彼此都能够在相应的位置找到情感的依存。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局面的,是始于80年代的市场化改革。正是从那时候起,产生了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和流动,不仅有城乡之间“候鸟式”的庞大农民工群体,还有逐步摆脱单位束缚而漂在都市中的白领和青年学生。也是从那时候起,城市里出现了先富起来了一批人,不同的阶层开始分化,最近几年,社会分化已到了十分严重的状况,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日趋明显。这时候人们的异质感相当强烈,不同阶层人群所代表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思维方式在交往中产生激烈的碰撞,如果没有一种强大的社会整合机制的话,因相互缺乏认同感极易形成道德或精神上的危机。许多人按照直观的感受,把这种危机归咎于市场经济本身,但在我看来,这完全属于打错了“板子”、戴错了“帽子”。

  市场经济无疑属于外向型经济。商品生产以交换作为唯一目的,因此交换从一开始起就是在陌生人之间进行的,市场经济越发达,卷入的陌生人越多;商品的流通又会带动人口的流动,人与人的交往范围愈发扩大。简言之,市场社会就是一个陌生人世界。在这种社会里,人们相互不知底细,为了打消他人的猜疑,获得他人的信任,就需要相互订立契约,创设交易规则。在市场经济中,契约是一切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母体,人们相互之间的契约,实际就是市场的法律原型。自由和平等是契约的两大基本前提,契约社会使人们的意思自治和个人自由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而社会自由则要求国家把限制减到最低程度。在现代国家,宪法被认为是人民与国家订立的社会契约,承担起约束权力、保障自由的重任。随着自由市场的发展,法律不仅要调整私人之间的经济行为,为了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还需要规范和制裁各种不正当的竞争和垄断行为。总之,市场经济需要一套以法律调整为基础的城信制度,包括个人信用制度、企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制度以及国家信用制度(政府守法也是诚信之一),从而使每个人即便处于陌生人的世界里,都能感到“人无信而不立”的诚信之网。

  市场经济并非一个制造冲突、不讲道德的社会,相反,比起熟人社会和单位社会,契约社会的道德要求更具有普遍性、操作性和真实性。如前所述,熟人社会的伦理是建立在伦常亲情基础上的,人际关系以自我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其本质是一种自私狭隘的道德观。经验表明,当这样的个人离开熟人的圈子踏入陌生领域,由于失去熟人的监督,完全有可能发生道德品质的裂变。与“爱有等差”的熟人社会不同,市场自始就是开放性的,商品则是天生的平等派,因此市场经济本身具有强烈的公共关怀,它要求人们博爱宽容,待人如己,相互尊重,善于妥协。然而,自古以来,对道德和自由的最大戕害均来自于权力。契约就是对权力的约束,这是市场经济不言自明的逻辑,而权力一旦失去约束,其实也是社会普遍失德的开始。尽管几乎每个时代都不乏崇高的道德说教,但跋扈的有权者只图治他人之德而不束己之德,造成的恶果就不仅仅是谎言和伪善的盛行。为了摆脱苦难,有“门路”者想方设法接近权力、谋取权力,一旦取得权力就使用同样的手段加倍补偿自己;无“门路”者只能在压迫中逆来顺受,日积月累,怨恨渐渐弥漫在社会的空气中。于是,人们的谦让和宽容不见了,真诚与礼节没影了,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猜忌、嫉恨、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市场经济讲道德,但更讲规则。促使人们信赖规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运用利益调整机制,如同熟人社会里每个人都自发遵守规矩一样,当违反法律的坏处大于其预期收益时,人们自然会“不加思索”地守法。相反,一种规避乃至嘲弄法律规则的行为,如果始终受不到任何形式的制裁与限制,最终演变为广泛存在的行为和普遍发生的现象,成为一种破坏规则的惯例,那么市场道德也会随之破产。从这个角度说,不是因为道德本身导致规则的破坏,而是规则屡遭破坏才引发道德的崩溃。例如,市场上伪劣假冒商品制的泛滥甚至出现大规模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这绝不能仅仅以生意人惟利是图、道德素质低下来解释。我们可以发现,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在制度和规则面前,往往采取熟人或地方保护主义,关系户得以被网开一面,这就极大地破坏了规则的普遍有效性。由此而及彼,既然“关系”可以带来好处,人们就会竭力构建所谓的熟人关系圈,对于社会生活的一切事务、一切问题都寻求“关系”的帮助,而“关系”产生的背后,则几乎肯定存在着权力滥用和腐败的影子。总之,法律和规则不会是个人行事考虑或首要考虑的因素。更可怕的是,受蔑视规则的社会心理影响,排队插队、随地吐痰、闯红灯等破坏规则的行为已成为了人们生活习惯的一部分。

  民风淳朴为何不是一种奢求

  应当看到,当今社会出现道德滑坡、人际关系紧张等现象,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一方面,旧体制的价值观念因无法适应新的生活方式而被普遍怀疑;另一方面,新旧体制在衔接上出现了某种断链,新价值观念因此缺少生长空间而发育不良,先天不足又反过来弱化其有效抵制旧观念嬗越和侵蚀的能力。在体制转轨的混沌秩序中,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均出现了不可避免的分裂,形成双重甚至多重道德品格,导致行为和相互关系的普遍失范。影响新体制生成的因素无疑是复杂的,传统熟人文化、权力文化的熏陶、“经济人”的逐利本性、断层不断加深的社会结构、政府职能转型滞后、权力不受约束等等,都在不同层面上施加了消极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说传统文化(如熟人文化)阻碍了新体制、新道德体系的生成,并不意味传统道德就必然与契约社会水火不容。熟人文化固然不适应市场经济生产方式,但很显然,“交易”绝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市场道德关注的是公共生活,而熟人伦理则隶属私德范畴。在私人的交往范围,其乐融融的亲情、温暖绵绵的友情、艳阳如火的爱情还有四面八方远数不尽的种种关系,都能给我们带来情感的欢愉。这种私人的道德情感与公共生活无关,自然不受公共规则的调整,这与“做生意亲兄弟要明算账,但弟弟到哥哥家吃饭不用付钱”是一个道理。其实,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需要确立的正是这样一个耳熟能详的原则——公私分明。只有明确了什么是公共的,什么是私人的,界限清楚,才真正谈得上和谐。否则,把公共道路当自家的使用,自家的锅碗瓢盘则为“大锅饭”服务,家庭成员成了阶级敌人,或者以父亲训斥儿子的态度对待毫不相干的人……这样不仅社会秩序混乱,人际关系也是一塌糊涂。我们现在的社会,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一种公私混淆的局面:公共生活私人化,例如官员以权谋私,商人只顾自己赚钱而不顾他人死活;私人空间则常常为公共国家所侵占,明明是私德问题,总被以“高尚”的名义强迫“从善如流”,例如对于亲属的犯罪行为,中国自古就有“亲亲得相守匿”的原则,但为了“国家利益”,我们却无视人伦而强行要求个人对其指证。

  毫无疑问,随着国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陌生人世界或公共空间会继续扩大,相应的社会体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尽管我们的社会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可以肯定,我们正处于英国人梅因在《古代法》中所描述的这样一个过程,即“从身分迈向契约的进步社会的运动”。我们有理由相信,契约运动带来的平等与自由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每个人的潜在可能性的全面发展,以现代法治为支撑的诚信观念则为市场经济的生活方式提供了道德正当性,而中国传统伦理也可从另一维度为我们带来相互间的情感依存——这正是欧洲著名伦理学家海勒提出的新的“美好生活”的三大价值判断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与“民风淳朴”具有同一价值感受的新生活于我们而言,并不是一种奢求。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事关公共选择的制度和规则能够充分保障契约(包括个人契约和社会契约)的实现并为人们所信赖。恰恰在这一点上,我们仍需等待。

  责任编辑: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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