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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食客强迫店长吞虫”的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1:40 云网

  昨天贵报有个报道,说在上海一家“张鼎鸡”饭店里面,食客强迫店长把碗里的虫吃下去。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双方各打五十大板。一方面饭店的确应该加强卫生管理。有个挺恶心人的笑话说,最难受的不是啃苹果发现一条虫,而是啃苹果发现了半条虫。我想任何食客在饭店里吃饭都不希望自己的碗里面有什么头发丝小虫子吧。

  另外,店长也要对服务员处理此类事件的态度和技巧进行必要的训练。报道说,食

客先后跟两位服务员沟通交涉,但服务员的态度和答复并不能让他满意,之后食客的情绪终于被激怒。换了谁是这个食客,都会感到恼怒。我来你店里面消费,你就应该跟我等价交换。碗里面有虫子说明你没有能够正常履行消费协议,如果态度模糊不清甚至慢待我,我岂能心平气和?所以说,店长吞虫,也是在为自己对卫生管理和员工训练方面的失职失察付出代价。

  最后,还是应该批评一下这位食客。如果说在他提出这个让人难以接受的要求之前,他还扮演了受害者身份,随后要求店长吞虫的做法则有些得理不饶人,有些暴虐了。此举难说合理,更不合情。人都是平等的,而要求别人吞虫,颇有人格侮辱的意思。店长在吞虫时已经双眼湿润,这位食客难道就没有一点宽容之心?说轻一点,这是对自己“上帝”身份不加节制的滥用,说严重一点,这位食客没有胸怀,不宽容,不悲悯,属无德之人。

  小饭店的小纠纷,事情不大,但无论店家还是食客都可以从中反思一下自己应该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上海 陈明明

  责任编辑: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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