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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震惊!低收入家庭人均结余1.4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4:56 四川新闻网

  今年前三季度,在总收入与总支出之间,全市人均结余1900元,但本市20%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总收入和人均总支出,却分别达到了8296.1元和8294.7元,两者仅差1.4元。昨天,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公布了这一信息。

  10月17日,恰恰是“国际消除贫困日”,在联合国大会确定的这个日子里公布的这条信息,真是让人百感交集。这些低收入家庭人均“活钱”一块四的概念,我想大家都是一

清二楚的。9个月下来,一家人赚的钱,“节余”的仅是人均一块四,令人震惊!令人揪心!在“上学贵”、“买房贵”、“看病贵”的新“三座大山”面前,这些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乃至生存压力,简直让人不敢想像!———他们能让孩子读得起书吗?他们能做到有病去医院就医吗?他们能心情舒畅地带孩子去想玩的地方玩耍吗?……

  贫困问题是当今人类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着力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坚持把消除贫困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否则,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就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人均结余1.4元呢北京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公布的信息披露说,目前,本市低收入家庭人口多、就业人数少。调查显示,这部分家庭平均人口3.17人,比全市平均水平多0.28人。平均就业者1.57人,比全市平均水平少0.1人。综合来看,低收入家庭的每一就业者比全市平均水平多负担0.3人。

  由此看来,要让低收入家庭财产普遍增加,过上富足的生活,亟需我们以强有力的制度来保障他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现在很多低收入家庭想通过辛勤劳动致富,但在资金、工作岗位等诸多现实困难面前,他们的意愿很多难以实现。我们应该建立充分保障低收入家庭成员能够就业、能够舒心就业的相关制度,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应比例安排他们上岗就业,让他们能各尽其能,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家庭财富也能“水涨船高”。对那些想自谋出路的群众,我们应该提供减息甚至是无息贷款,扶他们一把,让他们在创业路上走得更加轻松自如。说到底,低收入家庭人均结余“丰硕”了,我们的和谐社会才能“硕果累累”!

  [作者:民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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