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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判决系列商标侵权案 17家汽配经销商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5:10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20日电(记者李泽兵)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决一起系列商标侵权案,呼和浩特市17家汽车配件经销商被一审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曲阜天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山东曲阜天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7日取得第3136046号“TENB”英文商标注册证,注册有效期限至2013年5月6日止

,且原告已将其注册商标用于其生产销售的包括汽车温度开关等商品的包装上。

  2006年1月18日,原告分别以25元的价格在被告呼和浩特市中德汽车配件经销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华尔英汽配经销处等17家经营户处购得车用温控开关一个,被告也分别出具了盖有公章的售货收据。所购商品及外包装上印有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图形及英文,并标有“曲阜天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字样,无防伪标贴。

  据此,一审法院认定呼和浩特市中德汽车配件经销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华尔英汽配经销处等17家经营户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权,依法判决呼和浩特市中德汽车配件经销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华尔英汽配经销处等17家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标有原告第3136046号“TENB”英文和第3150282号图形注册商标的温控开关商标,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16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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