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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当众接吻就劝退,是学校还是寺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18:00 光明网
毕文章

  北京科技职业学校航空学院大二学生陈平(化名)日前因“男女生交往过密”等6条“罪状”被校方劝退。院方称,本学院采用军事化管理,陈平已符合退学条件。陈父表示因类似“小事”被退学难以接受,如果孩子真被退学,他将有可能起诉学校。(《新京报》10月15日)

  俗话说:“会说的不如会听的。”北京科技职业学院为一所民办学校。陈平的班主

任靳老师称,男女生交往过密是航空学院严格禁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而陈平和他女友在教室里当众接吻,这也太过分了。”呜呼,到底是谁太过分了?在我看来,一所学校无论采取什么方法管理,学生只是当众接吻了就要被劝退,都是十分荒唐的事情。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过话说回来了,你那里要是寺院,别说劝退了,就是把学生开除了,我也举双手赞成。

  常言道:“一条鱼腥了一锅汤。”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必须要有铁的纪律来约束学生。对于那些危害了教学秩序的害群之马,坚决不能客气,必须进行严厉的制裁,以儆效尤。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学校对那些严重违犯学校纪律的学生,实行劝退也是十分必要的措施。我不是反对学校劝退学生,但是,我坚决反对学校用“男女生交往过密”这样混帐的理由来说事。

  大学生风华正茂,朝气蓬勃,崇尚时髦,青春年少,对男欢女爱的事情特别的向往,难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啦,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试问,谁不是从年轻时过来的?谁没有过这样的冲动呢?除非他是和尚或者是尼姑。学生只是在教室里接吻啦,又没有别的过分举动,用得着视为洪水猛兽吗?非得要将其赶出校园而后快吗?当然啦,陈平要是在其他方面符合退学条件,学校按照规定劝退他,我一点也没有意见。但是,你不能拿“当众接吻”这样的噱头来哗众取宠,愚弄受众。

  众所周知,在教育部颁布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了学生应当退学的情况,各高校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作出的变通都属合法。但是,这个规定中根本就没有“学生当众接吻就可以劝退”的条文,学校用这样的理由劝退学生就是违法。你肯定会用学校的“男女生交往过密”这样的规定来进行狡辩,那我告诉你,这样的校规是王八屁股长疖子——滥规定。现在的大学生都可以生孩子啦,更何况当众接吻啦。由此想到,各地的大学里还有许多不合理的规定,应该一起废除啦。果真如此,大学生一定会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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