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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建立7支警务航空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0日22:06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0月20日电(记者程红根、卫敏丽)我国公安机关经过近10年的探索和建设,目前已建立7支警务航空队,建立警用机场(固定起降点)3个,拥有各类警用直升机20架左右。

  记者从20日在河南郑州举行首次全国警务飞行综合演练会上获悉,自1993年12月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购置了第一架警用直升机之后,我国广东省公安厅、河南省郑州市、广东

省深圳市、江苏省南京市、辽宁省大连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相继购置了警用直升机,成立了警务航空队。2003年8月,警用直升机正式列入人民警察装备序列。

  据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警用航空器主要是警用直升机。警务航空队的主要任务是:空中巡逻、运送警力、追捕逃犯、缉私禁毒、反恐防暴、消防灭火、抢险救灾、疏导交通、空中指挥、航空治安管理、医疗救护和政府其他部门的应急服务任务等。

  据悉,目前,北京、上海、重庆、陕西和辽宁沈阳、山西大同、浙江杭州、浙江宁波、山东青岛、河南洛阳等地公安机关也在着手启动这一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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